欢迎光临管理系经营范围网
当前位置:酷猫写作 > 公司知识 > 税务知识

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65

【导语】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16篇)

【第1篇】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如何计算?

财税【2016】25号文件中: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另外还有一个文件,是财税【2016】60号文件

二、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司如下: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

比如: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2023年4月实现广告发布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万元,税额12万元,价税合计212万元,将部分发布业务分包给a公司,取得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106万元(不含税金额100万,税额6万)甲公司应缴纳多少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账务处理?

应缴税额=计费销售额*3%

(212-106)*3%*50%=1.59

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1.59

贷: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1.59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1.59

贷:银行存款1.59

填报报表

【第2篇】简易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分为以下三类。

一、按照5%征收率

1.销售、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68号)

3.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4.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5.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

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7.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8.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

二、按照3%征收率

1. 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2.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 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 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 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 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10.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2.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 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 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 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29.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0.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1.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2. 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3篇】一般纳税人劳务费税率

现代生活中,随着科技进步、网络的普及,衍生出众多自由职业工作者;他们凭借着自身的才能、专业性知识和一些资源,可以足不出户,直接就在网上承接业务或者完成工作。

如一些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房产经纪人、财务顾问、工程居间人等),在房产交易中,帮助委托人与客户更有效地完成交易;在期货交易中,帮助客户的资金尽可能地安全增值;在工程项目中,帮助企业轻松获得分包业务。

那么,当这些自由职业者向合作单位提供了媒介服务,该如何收取合理的报酬、给对方单位提供有效凭证、将自己的个税负担降到最低呢?

通常情况下,个人是没有资格开具发票,只能够去税局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20%-40%)缴纳税费,由税局出票给合作单位。但是,这样税费负担是比较大的,尤其是上万的开票额(如100w的居间费,就要100*(1-20%)*40%-7000=31.3w)。

另外,还有两种享受税收园区扶持政策的方式减税降费,希望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

一是到税收优惠园区税局大厅,申请临时税务登记,然后以自然人代开的方式;可以享受园区个税0.5%的核定征收政策,再加上今年的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1.56%;收款方式直接由合作单位给个人转私卡,然后由税局直接出票给受票方单位;额度每人每年可开5000w,不过只能够申请代开普票。

二是到税收优惠园区成立小规模个体工商户、个独的方式,也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1.66%左右;收款方式可由合作单位公转公、公转私的方式;一家企业年开票额度不能超过500w,避免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可开专票、普票。

注意,在享受以上税收园区优惠政策,合理、合规降低个税负担的同时,切记确保业务真实、三流一致。

【第4篇】一般纳税人留抵税申报表填写

7月征期到了,会计门又要开始进行忙碌的申报工作了,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表填写,税务部门给大家整理了详细的说明!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1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3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4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5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有疑问可打本司千里沙的客服电话:13714131474

【第5篇】一般纳税人税率选择

一般纳税人开票税率选择基本原则

如果应税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30日之前,适用调整前的税率。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适用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时,也相应按照以上原则来选择适用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定: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的当天。如果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判定:

(1)销售货物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2) 其他销售行为

销售应税劳务或服务,为提供劳务或服务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第6篇】湖南省一般纳税人查询

2023年5月起,湖南省医保局在千金、益丰、老百姓三家连锁药店开展了省内异地购药测试工作,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目前已有2194家药店支持该业务,并在继续扩大覆盖范围。

通过梳理支持该业务的2194家药店信息,按地域区分:长沙1193家,株洲497家,湘潭246家,衡阳57家,邵阳46家,岳阳1家,常德4家,张家界22家,郴州51家,永州76家,娄底1家,还有三个市州暂未覆盖到;按药店品牌区分:千金药店825家,益丰药店767家,老百姓药店602家。

具体是哪些药店?在哪里可以查询?

1、进入“湘医保服务平台”;或者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湘医保”,点击右下方菜单按钮“服务平台”的“登录平台”进入“湘医保服务平台”。

2、登录完成后,点击“定点药店”按钮。

3、然后选择“支持异地个账”选项,点击搜索即显示全省支持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消费的医保定点药店。

4、也可按地区选择,查看相应行政区域内的该类药店;或者按名称的关键词搜索,查找相关药店。

5、药店列表会显示联系电话、评价数量、药品经营范围、详细地址等信息,点击药店还会显示参保消费人对该药店的评价情况。

如果查询到这类药店拒绝提供异地购药消费,可拔打市民热线12345投诉。

【第7篇】一般纳税人包装材料税率是多少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范围涉及商品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制作,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环节。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服务项目的税率不统一。物流业的发展方向就是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实施供应链管理,实行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搬运、配送、代理等各项物流业务上下关联,有时很难区分到底是运输服务还是物流辅助服务。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中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目前适用税率10%。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目前适用税率6%。

【第8篇】广东一般纳税人查询网

为了大家能够轻松办税,小编在此整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认证、抄税、申报、清卡4个步骤……通通都在这里,教您一步一步轻松掌握,快快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吧~

一、认证

认证方法有三种:

一是: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二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三是: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下面我们重点了解一下第三种勾选平台的认证

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二、抄税

使用税控设备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先进行抄税。

(1)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当月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提示“抄税成功”。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发票同步,然后勾选界面显示的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三、申报

自2023年1月申报期起,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已实现“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数据自动获取和报表自动生成。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一键申报”的步骤

(1)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2)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3)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检查主表是否存在问题,如无问题可点击保存;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4)清缴税款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 小伙伴们,记得每月申报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 小伙伴们,记得每月申报哦~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立即缴款”

四、清卡、

(1)申报和清缴税款完成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可进行一窗式比对完成自动清卡(反写)工作,提示“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即可。

至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完成。

来源:横琴税务

【第9篇】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现阶段的公司性质能够分成二种,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依照现行标准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在开展增值税税务申报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彼此之间还是有较为大的区别的,一起来看一下。

一是纳税申报期限不一样,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正常情况下应以月为缴税期申报纳税;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以季度为纳税期申报纳税;一部分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缴税期,自满期生效日5日内预缴税款,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并付清上月应缴税金。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交纳增值税(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其随增值税、所得税附征的大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税金,正常情况下推行以一季度(纳税人规定不推行按季申请的,由主管税务局依据其应纳税所得额尺寸核准纳税期限)为缴税期申报纳税。

二是申报申请材料不一样,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申报的税务申报材料非常简单;而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展增值税税务申报时,应向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申报的税务申报材料相对性较多一些。

假如你所属的公司系租赁与组织所在地没有同一县(市、区)的房产的公司,跨县(市、区)给予建筑服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或是预购自主开发设计的建筑项目的房产开发公司,按照规定必须在房产所在地或新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预缴税款(还需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申报纳税),在预缴税款增值税时要填好《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非《增值税所得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可用)》等税务申报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给予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案发地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相对应提供下列材料:与发包单位签署的建筑施工合同影印件(盖上纳税人公司章);与工程分包方签署的分包合同影印件(盖上纳税人公司章),从工程分包方获得的税票影印件(盖上纳税人公司章)。

假如你所属的公司,产生市场销售以立即选购、接受捐赠、接纳项目投资入股投资、建造及其抵账等各种各样方式获得的房产的业务流程,应在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局行政机关预缴税款后,向组织所在地的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申报纳税。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开票限额

新一轮信用等级评价即将开始,每年4月会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该缴的税一分钱都没少,信用等级为什么达不到a呢?在哪儿扣了分?扣掉分数还可以补回来吗?

缴纳税款的多少并不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高低,是否按时申报、缴纳税款等因素才是影响纳税人等级的关键。

评定方式

采取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纳税人纳税信用的高低,由纳税信用的级别来体现。

指标得分每年评价一次,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按照100分*起评,采取倒扣分方式。

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等指标。

扣分指标(部分)

内部评价指标95个。涵盖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等方面。

外部评价指标4个。分别为银行、工商、海关和土地。

直接判级

新设立企业(m级)和有严重失信情形的企业(d级)

发生相应情形随时判级,随时发布评价结果

直接判d的情形。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参评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1个评价年度的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不参与当期评价。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提示: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上述情况结案或办理完结后,企业可以申请补评。

纳税信用补评。当立案、诉讼、处罚等情形解除后,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补评时,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2份,前往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办理。

纳税信用级别

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取消增值税专票认证;

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措施;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一般纳税人办理开票限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税务机关免于实地核验;

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如“税企银纳税信用贷”。

不予评a的情形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三年;

上一年度评价结果为 d;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

b级

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激励措施

c级

依法从严管理,根据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动态管理

d级惩戒措施

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加强纳税评估;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评价时加扣11分;对于直接判d级的,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已纳入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申请复核。复评时,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2份,前往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办理。

信用修复

逾期纳税申报

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补办后在次年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足额缴纳、补缴

没有(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可在次年年底前提出申请,调整后不能评为a级。

解除非正常户

次年年底前提出申请,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调整后不得评价为a级。

关联d级

假如某老板注册登记的企业是d级纳税人,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的其他纳税人也可能关联为d级的,修复后关联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纳税信用d级关联。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的纳税人应填报《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并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审核反馈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信用修复完成

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

【第11篇】个体户有一般纳税人吗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小编就和各位小伙伴一起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作为一名会计,以后不管去到哪个公司,都可以派上用场哟!

01

定义区分 2023年最新修订

何谓小规模纳税人?

何谓一般纳税人?

何谓个体户?

还别说,很多人真不能完整说出这三者的定义和范围区分。个体户就不用多说了,主要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我们简单做个区分:

1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2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够: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

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02

四大区别

03

三者可否互转?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2、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04

那么到底注册公司好?

还是个体户好?

注册个体户没有强制要求刻章,没有要求开对公账户…听说还可以不记账?免税?避开工商、税务部门的审查?你听谁说的?听谁!1“不记账”之说个体户要不要记账报税这个问题,已经说过多次了,一定要!必须要!肯定要!不然后果很严重!《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当然《办法》里也说了:个体户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事宜。2“免税”之说这是指的个体户月收入10万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税。注意:这个季销售额3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不仅仅是针对个体户!是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你是个体户还是公司。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个体户,但已经申请了一般纳税人,那这个优惠政策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况且,除了增值税之外,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而个体户要交个人所得税,称之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性质都是一样的。敢问,个体户哪儿免税了?3“免于检查”之说首先,个体户每年6月也必须年报!不年报的人家还是查你!《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4-15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此外,一些开小餐馆的个体户,天天有人来检查食品安全;一些开民宿的,搞工作室的,人家肯定查你消防问题…4“行政审批流程较少”之说第一,个体户和一般公司一样,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都是一样要办理审批才行。不需要审批的,全网上商事登记流程也完全一样。不存在谁的流程比较少的问题。并且,个体户有任何工商变更事项,都和普通公司一样,必须去工商局备案!《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36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敢问个体户是比公司好到哪里?照你这样说,是注册公司比注册个体户更好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1、个体户的名称中是不能有“公司”二字的想要高端、大气、上档次,还是注册公司吧!2、个体户是不能转让的如你想变更个体户的经营者,不能像公司那样,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转让出去。因为个体户的经营者一般是不能变更的,要变也只能是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的,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3、个体户开分店有条件想开分店?你以为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么容易啊!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那就再注册一家个体户好了,不好意思,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那公司呢?十家、百家随便你!4、个体户拉不来投资人和合伙人个体户的经营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样找人投资可能比较困难,因为个体户没有股份之说,莫非你要人家“友情赞助”你呀!5、个体户的经营风险比较大个体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区别在于:个体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你开一家小餐馆,吃出人命了,你得用你全部身家去赔偿!如果是公司呢?就以出资额为限了,不至于倾家荡产。6、个体户能享受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较少因为个体户存在的意义主要是满足一个家庭的温饱,至于扩展团队,发展壮大,乃至成为行业标杆,这都不是给个体户的要求,国家自然也没有照顾到各基础行业个体户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所以,你还执着于非个体户不可吗?那好吧!我注册公司?

05

那么注册公司

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 500 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 10 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 2023年 1 月 1 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 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 3% ,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是 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看你所在行业能否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注:本文针对部分地区,不同地区要求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工商局。

【第12篇】一般纳税人实地查验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使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也要象专用发票那样到税务局申请,只是不像申请专票那么麻烦。只需到税务大厅填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表,然后带上专票领购本就可以申请了。递交资料5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回补打了普通发票字样的发票领购本。然后就可以凭此发票领购本领取发票再开具普票了。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特殊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第13篇】一般纳税人企业

最近有财会朋友问到,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是一样的吗?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是不是小微企业?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一、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即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微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实际税率:25%*20%=5%)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实际税率:50%*20%=10%)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设某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98万元,那么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100*25%*20%+(298-100) *50%*20%=24.8万元。

小微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增值税

小微企业起征点由月收入由原来3万元提高到10万元,3月份总理的政府报告中提示,今年会由月收入10万提高到15万,即季度收入45万元。

假设某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为25万元,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未超过起征点,那么免增值税额。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也同时减免了。

特别要注意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有前提的,无论是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还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增值税减免政策,都有附加条件,就是只能给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减免就不能享受了。

因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客户可以直接用于认证抵扣。想要减免增值税,必须需要下游企业放弃抵扣增值税。

假设某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为25万元,未超过起征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了10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了15万,那么10万元部分就不能免征增值税,必须要缴纳增值税:10*3%=0.3万元,附加税也相应要缴纳。

3、地方小税种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等,由省政府决定,在50%幅度内减免。

从上述的概念及标准可知,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非盈利组织,只要符合上述小微企业认定的标准,都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由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是缴纳生产经营型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不适用的。

二、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的。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今年将提到45万)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增值税起征点,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预缴时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度结束后,再统一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另有规定的除外。

假设某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收入为90万元,增值税为:90*3%=2.7万元

假设附加税减半征收,那么附加税为:2.7*12%*50%=0.162万元

2、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及上期留抵后的余额,如果余额大于0,则本期应交税额,如果小于0,则为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假设某企业当期销项税额5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上期留抵10万元,那么本月应交增值税为:50-30-10=10万元

假设某企业当期销项税额5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45万,上期留抵10万元,那么本月留抵税额为:45+10-50=5万元

当然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略)

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非盈利组织既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

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即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强制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当然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vivianlin 编辑于2023年03月08日,欢迎留言与转发。

【第14篇】怎样申请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升级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在时间上没有任何要求。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发票的领购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一般纳税人发票的开具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满足一定条件的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可以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需要的条件在正文中都有提及

【第15篇】江苏省一般人纳税资格查询

在申报职称这条路上,如果你有困惑与问题,关注我,老魏帮你解决

有位朋友,去年在南京评下了高级工程师,现在想查询证书,按照之前的攻略去查证书,页面显示“异常错误!”

他就来询问证书是在这里查吗?为啥查不出来?

新攻略来了:

如果你想查询江苏往年的高级职称电子证书信息,需要登录到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

依次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职称证书查询

跳转到指定页面后输入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查询

完整的操作流程步骤看下图:

江苏今年的证书也都在这里进行查询,步骤同上,是不是很简单易懂

怎么样,你学会了吗[灵光一闪]

倘若您在以下范围内遇到问题与难题:

①初定助理工程师

②申报评审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③职称学时、职业资格(技能)考证

④工作小结撰写

....

私信给我

生活不易,老魏叹气,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益,不妨点赞转发以资鼓励

我是老魏,和您分享更多职称相关知识,期待您的关注

【第16篇】武汉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

现在市场上层出不穷的代账公司,大家都会挑花了眼,就不知道怎么对比哪家代账公司,不同的代账公司就会有不同的服务和收费标准,接下来就让兴悦达财税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代理记账的费用吧!

武汉代理记账是怎么收费的?武汉代理记账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代理记账怎么收费?

代理记账的收费其实是很难有个定价,由于自己公司的业务情况来进行做账的,是要根据公司是否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根据每月的开票量达到多少等等细节来决定的。

市场上基本情况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是300元/月左右,一般纳税人500-600元/月左右。在兴悦达财税代理小规模纳税人是一年2800元,平均下来每个月200元,一般纳税人一年4800元,平均每个月价格在400元。

二、怎么看收费标准

1.根据公司业务的不同:每个行业的不同每个公司的流水量就会不同,代账价格也会随之而增减。

2.根据周期的不同:代账较好的选择是一年一结的,如果是一月一结的话,可能导致会计工作的不连贯,安全性也不高。

3.根据地区的不同: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来说代理记账会高一些。

4.根据品牌的不同:根据代账公司的平台不同,会计、服务、售后等方面都会有不同,在当地比较有品牌的代账公司,在这些方面也是会比较优良的。

在对于刚创业的老板来说,想要聘用一位专职会计的成本是非常高的,选择一家靠谱的代理记账还是比较划算的。

以上就是兴悦达财税小编武汉代理记账是怎么收费的?武汉代理记账收费标准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16篇)

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如何计算?财税【2016】25号文件中: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一般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