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样本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样本,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样本
近日,我市首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在红山区财政局开出,这标志着赤峰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面进入电子化时代。
随着全市第一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诞生”,我市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进程已然开启,财政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将逐步告别纸质化。
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有利于财政部门及时发现票据开具违规或不规范等问题;降低执收单位纸质票据遗失损毁风险;更让缴费人切实感受到“放管服”的便利、实惠。
红山区财政局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强化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着力构建起适应新时代下财政制度要求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机制,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和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监管效能。
【第2篇】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11月25日,宜昌市第一张电子非税收入缴款书在三峡中专顺利开出,标志着宜昌市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改革上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正式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非税收入模块的通知,宜昌市直作为第一批实施片区,为保证在2023年底实现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覆盖,宜昌市积极谋划部署,聚焦新旧系统切换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动员县市区积极筹备启动工作,召集代理银行培训一体化实施步骤,联络技术公司商讨具体实施细节,按照先解决主要矛盾,后解决次要矛盾的组织实施原则,以点带面,逐个突破,有序分批推进接口单位上线实施,力争在今年年底完成市直重点执收单位全部上线工作。
届时,缴款人可通过线上与线下等多种支付方式缴纳非税收入,系统自动推送电子票据,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又能满足缴款人报销、入账等多种需求。
据介绍,启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优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必要手段,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行收缴电子化,不仅惠及民生,还能加强非税收缴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水平和效率。(来源:宜昌市财政局、通讯员贺德武、晏家和)
【第3篇】税务局第一笔非税收入
2023年1月1日,不仅是新一年的起点,也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厦门暂无实际缴费人)、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的关键节点。
这次划转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厦门暂无“实际缴费人”,其他三项非税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都是采用按次申报。
今天我们以水土保持补偿费为例,
为大家介绍一下
缴费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
一键申报缴纳这几项非税收入
缴费人收到申报缴费短信提醒→登陆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进行以下操作: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 在首页点击进入右上角【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模块。
3.进入申报表界面,点击“申报”(系统自动带出应申报缴费数据信息,您只需一键确认)
4.出现弹窗提示,点击【缴款】,完成缴款操作(提供多种缴费方式)。
5.缴费人可到【我要查询】-【缴款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缴款的记录(该缴款记录会自动传输非税收入项目审批部门)。
当然啦,您也可以选择就近在全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大厅直接办理。
【第4篇】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王俊伟 通讯员 胡冰
7月20日上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河南省全省县、乡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这标志和意味着,河南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现了省、市、县、乡全覆盖。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
先是在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挂牌。之后在7月5日,全省市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此次全省县、乡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意味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在河南省又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在革命老区罗山县,国家税务总局第十六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王道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智勐、信阳市副市长侯钦东出席了国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挂牌仪式。智勐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各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真诚帮助,对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对全省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无私奉献勇于担当表示衷心的感谢。
智勐称,全省县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还有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一系列改革责任,还有组织收入、税制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一系列工作重任等着我们去担去扛。全省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同心筑梦、开拓进取、奋发作为,在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各项税收工作中建功立业,在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中展现新作为,在全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现省市县乡全覆盖后,将继续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整合,在实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等一系列便民办税成果的基础上,持续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不断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编辑 吕瑞天 华丽娟)
【第5篇】税务部门如何做好社保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发布通知称,决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通知指出,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通知明确,先试点后推开。自2023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通知明确,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信息传递和材料交接工作。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已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但尚未划缴国库的有关资金,由财政部门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定缴入国库。
通知明确,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具体征收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原由自然资源部(本级)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后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承担。
通知明确,税务部门应当商财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等部门逐项确定职责划转后的征缴流程,实现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不断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具体征缴流程可参照本通知附件流程图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涉及经费划转的,方案按程序报批。
通知明确,税务部门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按照税务部门全国统一信息化方式规范管理。
通知明确,资金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其中,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有关财政、自然资源部门复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其他情形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中新经纬app)
【第6篇】非税收入职能划转工作如何开展
从今年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4项非税收入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至此,由湖北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达到21项。非税收入和税收有什么不同?非税收入划转后,对缴费人会有什么影响呢?《税务一点通》节目,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处长罗茂文,为您答疑。
非税收入和税收一样,都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有一句谚语:“唯有死亡和税收不可避免。”这说明税收具有强制性,它是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依法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非税收入,指的是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税收(提供的是)是普惠的公共产品,非税收入主要是用于准公共产品的基本成本,它是受益原则,你受益了就要缴纳最基本的成本。比方说兴办大型水利工程要移民,移民的扶持资金从哪里来呢?除了中央财政安排一部分资金外,从享受水电的受益方收取一部分来补助移民事业。”
交通违章罚款、社会抚养费、考试考务费、不动产登记费……这些都是非税收入!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非税收入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往大处说,还有土地出让金、彩票公益金、教育费附加、污水处理费……这些非税收入,在改善社会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非税收入划转改革的推进,今年又有水土保持补偿费等4项非税收入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征管职责的划转,会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呢?
“非税收入划给税务部门之后,执法和征收分离,更加有利于法治化和非税治理现代化。过去在省级审批的项目需要到省级平台上去缴费,在市级审批的就要到市级平台上缴费。现在呢是分级审批、全省通办,无论是哪一级审批的,在当地的税务机关就可以打印电子票据,缴费程序更简单,缴费更方便。”
【第7篇】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划转存在问题
甘肃经济网临夏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 马迎瑞)自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来,临夏州税务局全面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并成立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协调工作小组,确保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临夏州税务局制定《临夏州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表,确定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同时,临夏州税务局主动与财政、社保、医保等多个部门协调衔接,对全临夏州社保费源和非税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联合人社局召开临夏州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推进16项划转工作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第8篇】市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是什么意思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李辉)今年以来,兰州高新区税务局多措并举,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精细化、科学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
兰州高新区税务局拓展申报方式渠道,进行线上线下联动申报,联合电子税务局、银行app等,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线上办理多险种和非税申报缴纳服务。通过税企微信平台、qq联络群、手机短信平台等“非接触式”方式,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阶段性减免、缓缴政策等优惠措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享,全面提升政策落实水平。针对老年人缴纳社保、医保,在人数多、难度大、操作困难的情况下,办税大厅采用“绿色通道+专窗”的模式,线上服务和线下“绿色专窗”渠道并行,方便了老年人办税缴费。同时在疫情期间主动帮助老年人完成身份验证、体温测量等环节,引导老年人在休息区隔位就座等待办理业务。对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业务骨干在缴费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快速落实解决,为持续提升社会保险费和非税缴费服务工作做到了有力的保障,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贴心、便利、高效的服务中获得了更多的幸福感。
【第9篇】非税收入由税务局征管
■本文作者:佟湘玉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将上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机构改为税务部门。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有网友称,“早应该把土地收入归入国库”,亦有网友称“没什么意思,由中央统一征收,只是做得更透明……”当然,也有一部分网友称“新闻太大,看不懂”。
接下来,就网友的疑问,笔者作了简单的分析,以飨读者。
从《通知》内容可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已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
对此,有媒体报道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从‘地方收入’变为‘国家收入’,延续多年的土地出让金制度将走向终结。”那么,《通知》的目的果真如媒体所言吗?
仔细阅读不难发现,《通知》只是规定了由自然资源部按照规定负责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然后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于此同时,《通知》还规定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从本质上来看,《通知》仅仅是调整了征收机构,并未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收入分配。因此,土地收入归属权目前仍归地方。
如此来看,有关“土地出让金制度将走向终结”的言论似乎有些危言耸听。
国家为何会发布《通知》?
众所周知,土地出让收入是指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
自上世纪90年代政府开放房地产市场以来,土地出让收入逐渐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1-4月累计,全国税收收入67450亿元,同比增长27.1%;非税收入10558亿元,同比增长16.6%。
此外,中指研究院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300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5.9万亿元,同比增加16%。上海、杭州、广州、南京四城超过2000亿,就连武汉、宁波等城市也超过700亿。可见,当前大部分城市对土地政策依赖现象很严重。
图:30个典型城市土地财政依赖度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为何还要对土地出让收入“下手”?
事实上,土地出让收入虽已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据重要地位,但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中依然已经出现了欠征、少征、漏征以及先征后补贴等问题。
长此以往,必有祸患。
为解决此类问题,早在2023年3月,中共中央就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了“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同年7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对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而此次《通知》实则也是落实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一步。
当然,对于国家的这种做法,有人表示“没有什么用,房子还是买不起”。但业内专家认为,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上述乱象将得到有效治理。
笔者认为,此《通知》将土地出让金划归税务部门征收后,由于政府部门的介入,信息能够更为公开透明。因此,征管过程中所存在的乱象也可得到治理。同时,《通知》也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促进提升税费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而拆迁户的利益也会进一步得到保障。
鲍勃·迪伦曾言“答案在风中飘摇”。当然,有关《通知》到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社会上仍旧存在正反两个方面的声音。若想知晓答案,请持续关注相关部门的政策动向。
附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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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发票吗
云邵阳客户端7月4日讯(通讯员 马雯雯 唐鑫)6月30日,邵阳市第一张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由新非税征管系统成功开具,通过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凭证,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实现缴款书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这也标志着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和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正式迈入电子缴款书新时代。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手段,收缴电子化改革不断深入。我市是全国第一个通过电子凭证库实现非税收入缴库的城市,全省第一个开通非税收入移动缴费平台的城市,全省第一份财政电子票据(测试版)诞生的城市,全省唯一一个实现非税收入零待查的城市,全省市州中第一个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退付的城市。2023年底,财政部印发《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财库〔2021〕46号),明确湖南省为地方电子缴款书试点省份之一。我市主动作为,继续发扬勇于改革的优良传统,积极争取,成为我省改革试点四个市州之一。
为保障电子缴款书改革试点工作有力实施,邵阳市财政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积极研讨的基础上,强化举措,组建了以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敏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改革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倒排时间节点,加强协调软件公司、银行、执收单位,按时完成试点任务,为下一步全市推开奠定了基础。
“我们原来的收费都是通过网上收缴,需要票据还要进行二次补打,不能真正地便民利民。采用电子财政票据后,缴完费就可以获得票据信息推送,随时可以上网查看、打印,真方便!”开具第一张电子缴款书的市委老干部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攻坚克难,逐步扩大上线试点范围,加强推广使用电子缴款书的宣传培训,实现电子缴款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切实构建我市非税收入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收缴管理体系。
【第11篇】税务组织学习非税收入
什么是“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
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是在税务部门、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和缴费人之间搭建的一座信息传输桥梁,能够将“主管部门审核→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获取凭证→主管部门办结”的非税收入缴费流程压缩至“主管部门一站式办理”,有效解决了缴费人便捷缴费的需求。
如何使用“平台”完成非税收入缴费?
完成非税收入缴费仅需三步。以小王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例:
第一步,采集缴费数据。小王向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业务审批申请,核定缴费金额。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登录“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客户端”,由工作人员帮助小王完成缴费数据采集,采集后点击保存。
保存成功后,小王可根据需要,请工作人员帮忙打印非税收入缴款告知书和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第二步,扫码缴款。小王扫描粤税通二维码获取缴款链接,打开链接可以选择“使用对公账户缴纳非税收入”或“使用个人账户缴纳非税收入”。
选择“使用对公账户缴纳非税收入”,则小王需要按界面操作指引的提示,跳转到“粤税通”首页后登录企业账户,登录后使用单位对公账户进行扣款;同样,小王也可直接用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后使用对公账户进行扣款。这种方式要求经办人必须为缴费义务人绑定的办税员。
选择“使用个人账户缴纳非税收入”,则跳转至“非税收入简易缴款”界面,在这里,小王可输入缴款告知书的编号查询欠费信息,并使用微信个人账户扣款。
如果经办人不需要使用对公账户扣款,选择“个人账户缴纳非税收入”更简单哦!
第三步,打印缴费凭证。
缴款完成后可在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打印缴费凭证。当然,缴费人也可以自行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粤税通下载打印缴费凭证,还可以前往办税大厅申请打印缴费凭证。
自2023年6月1日起,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外,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也可以通过平台缴费。关于“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的其他问题,您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就近前往办税服务厅咨询哦!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12篇】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为做好我区当前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和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近期,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科与国资科相关工作人员重点对林草局、蔬菜公司、城投公司、商务局、达川镇人民政府、河口镇人民政府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监督检查。
为使本次检查取得实效,非税收入科与国资科提前做好相关检查准备工作,通过看资产实物、查合同(协议)、收缴入库等方式,全面厘清检查部门非税上缴及资产的运营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一是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将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国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要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将所有资产全部完整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账实相符。
下一步,非税收入科将继续对有罚没及房租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将非税的监管制度有效落实,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坚持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切实加大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13篇】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本篇接中国经济第9次波动财税发展(3)—配套一篮子改革,介绍财税发展第4篇,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共 5697字,阅读需18分钟)
01
加强预算外费用管理
预算外资金是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财政性资金,曾以专用、灵活的特点,为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规模失控、规范不足的问题。
我国预算外资金50年代就存在。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预算外资金也少。因为这些资金已有专门的用途,不能用于平衡预算,便放在预算之外管理。主要包括房租水电、处理公物收入等,按冲抵支处理。
1979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扩大了地方政府和企业自主权,财政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预算外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当时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
一是地方财政的各项税费附加;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基金;
三是国有企业的折旧基金、税后留利等。
据统计,1982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802亿元,1988年增加到2360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92%,1992年达到3855亿元,10年间增加了3.8倍,高于同期预算内收入增幅。
在预算外资金中,增加较多的项目是国有企业的各项专用基金、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获取的收费。
1993年,对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改革后,国有企业折旧基金、税后留用资金,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范围缩小。1993年全国预算外资金决算为1432亿元,1994年为1862亿元,1995年为2406亿元。
当时还存在着漏报、少报问题,也不包括某些地方擅自将预算内收入转到预算外以及擅自成立的“小金库”资金。当时查出1995年全国预算外资金共有3843亿元(不含社会保险基金),比原决算数字高出1437亿元。
各单位把预算外资金视为自有资金,绞尽脑汁设立基金、收费项目,随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标准,导致预算外资金越来越多,增加了企业、农民、居民的负担,影响了财政收入。
这种预算外资金管理方式:
一方面造成了财政预算内收支和预算外收支相互脱节,无法统筹运用预算内外综合财力,导致有限的财力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另一方面,不少单位受小团体利益驱动,相关费用既不上缴、也不报送收支计划决算,政府财政无法统筹运用综合财力平衡预算。
且预算外资金收支脱离监督,有的单位用预算外资金发放钱物、请客送礼;有的用于放贷、投资;有的则用于购买豪华小轿车、商品房或私设“小金库”,甚至贪污犯罪;有些地方以不正当手段隐瞒财政收入,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预算外。
既加剧了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基金的膨胀,扰乱了经济秩序,又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随后,1996年国家明确预算外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不再属于部门和单位自收自支的资金。某些单位通过市场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不作为预算外资金。同时要求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预算内管理。按这一新口径计算,1996年预算外资金总额为3893亿元。
02
改革税费制度
规范政府行为
税费制度改革是1998年新一届政府的施政目标之一。
收费作为政府参与再分配的补充,有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财权的逐步下放,地方政府在收费、基金、集资方面,越来越膨胀,已经影响到经济健康发展。
到1998年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收费共有300多项,地方收费项目情况不一,最多的省有470多项,最少的省也有50多项。各种政府性基金共计200多项,仅40多项是经过国家批准设立外,其余150多项均为省及以下政府部门设立。
收费涉及工业、交通、商业、农业、林业、水利、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甚至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几乎所有部门都设立收费名目。
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全国收费、基金总额为4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5.6%,相当于财政收入的48%。其中收费1800亿元,基金238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2%和9.9%。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行政事业收费的审批权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需要严格程序。但是,受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位主义出发,擅自审批和越权自行设立收费、基金项目,而且是屡禁不止。
以1997农民收费负为例:
一是随农业税征收的农牧业税附加税,总额达18亿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015%。
二是村提留乡统筹费。提留统筹费总额为703亿元(其中乡统筹为289亿元,村提留为414亿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
三是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1997年合计为81.7亿个劳动工作日,工作日10元计算,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45%。
四是各种社会负担。各种地方收费、集资、摊派、基金和罚款,总计240亿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5%。
以上四项负担合计共占农民当年人均纯收入的9.4%。
甚至有的地方在农民交售公粮、结婚登记、学生入学时,强行搭车收取保险、计划生育、报刊发行、教育集资等费用,给农民生活造成严重负担,各种社会性事件迭出不穷。
农村出现这些问题,一是一些地方不顾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盲目追求经济发展速度,通过集资、摊派搞形式主义,侵害了农民利益。
同时,乡镇一级政府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为了维持运转,就向农民伸手。少数干部目无法纪,挥霍、侵吞集体和农民的资财。
当时整体情况来看,由于收费部门和单位多从自身利益出发,凭借管理职权和行政手段收取,造成“费收容易,税收难”的状况,侵蚀了税基。面向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这些都会导致财政收入减、支增支。
当时收费需要大量人力,造成“收费养人、养人收费”乱象。如中央部门中原只有少数部门收费,1997年收费部门达60多个,地方参加收费的部门更多,收费形式呈现多样化。为收费只能增加人员,在财政供给有限情况下,靠收费来维持运转,助长了机构膨胀。
而收费资金脱离监督,多由收费单位自收自支,通过收费来弥补经费不足、维持机构运转,发奖金搞福利,不适当地扩大政府有偿服务范围的做法,不仅助长了部门权力的商品化,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败坏了风气。
中央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分批分期地取消了不少乱收费项目,降低了不合理的收费标准,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但“三乱”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除了收费制度不健全以外,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将收费看作是筹集事业发展资金、消费资金的重要财源,是为本地区、本部门办好事的有效手段,因而巧立名目,以费挤税。同时将收费与经济利益挂钩,造成了重复设立收费项目。
名目众多的收费项目加重了企业、农民、社会的负担,严重干扰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摆脱困境。
在农村甚至已经成为政治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不顾农民的切身利益,搭车收费,严重影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不利于农村政权的稳定。
当时收费资金使用部门利益化,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分配秩序,挤占了财政收入,分散了国家财力,削弱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
从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制止“三乱”、推进收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03
收费制度改革
1.收费制度改革基本原则。
第一,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的收费标准。
第二,整顿政府分配秩序,理调节中央与地方及部门间的分配关系,将一些收费改为税收,纳入预算管理,改变收费大多由部门和单位自收自支,缺乏必要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状况。
第三,总体设计,重点突破,先易后难,尽快在交通车辆收费方面实行试点,以率先示范,积累经验,逐步加快改革步伐。
2.改革的总体思路。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逐步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取消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和提供普遍性公共服务收取的管理费,所需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
政府在一定时期为支持某些重点产业和重点事业发展,主要遇过税收形式筹集资金,由财政合理配置。如教育、电力、基础设施等,过去国家在这些方面设立的一些基金,要逐步由税收取代,今后国家原则上不再设立基金。
政府向社会实施某些特定管理或某些特殊服务的,可以参照国际惯例,收取必要的规费,如证书工本费、注册费等,由被服务对象承担部分服务成本,但要实行规范化财政管理。
凡开发利用国有资源,按照有偿使用原则,可以由所有者向使用者根据资源的稀有程度,收取一定的费用。
属于市场经营行为,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形成有偿服务关系的,根据自愿原则,由服务者向被服务者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律师服务费、科技咨询费等,所得收入依法纳税。
根据上述思路,对现有收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一清二转三改四留”的办法分别进行处理。
“一清”是在对现有的收费、基金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项目。
“二转”是将现有收费中体现政府职能,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依法纳税。
“三改”是将一部分体现政府职能、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改为相应的税收,纳入税收管理体系。
“四留”是对现有收费中符合国际惯例、确有必要保留的少量规费,继续予以保留,并实行规范化管理。
收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清理整顿现有收费、基金项目。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合并取消重复设置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对国家支持重点工程建设而设立的基金,已规定征收期限的,征收期满即停止征收,没有规定征收期限的,征收期限原则上截止2000年底;个别基金2000年后确需延长征收期限的,需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通过“费改税”使一部分收费规范化。将一些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税收性质的收费项目,实行“费改税”,用相应的税收取代。在实行费改税的过程中,对无法纳入现有税种或纳入后可能带来诸多矛盾的收费项目,则通过开征适当的新税种予以取代。
比如,通过调整农业税实际征收率,将乡统筹费、农牧渔业税附加等政府性收费、基金并入农业税;通过开征燃油税,取代交通方面的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
将经营性收费市场化并严格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职能转变,一些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事务,将按照市场原则,转由中介服务机构去承担,与此相应的一些事业性收费不再属于政府行为。比如,一些委托检验、科技咨询、信息开支、公路经费公司收取的费用,都应该走向市场,转为经营性收费,依法纳税。
附加在价格上的一些基金,比如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邮电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虽然以价格为载体,但不属于价格的范畴,而属于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范畴。对于这部分要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价格关系,逐步加以取消。
对保留的少量规费实行规范化管理。实行费改税后,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经济管理的实际需要,还有一些收费需继续保留。这类收费大体包括五类:
一是实施特定管理、提供服务收取的各种证照工本费、注册费。
二是维护国家主权而实施的收费,如海关监管手续费、签证费等。
三是向国有资源使用者收取的使用费、补偿费,如海域及土地使用金、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工程设施补偿费等。
四是一些带有惩罚性收费,如超标排污费、海洋废物倾倒和海洋石油勘探费等,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是少量暂不宜取消的政府性基金,如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经国务院批准后,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征收。
为了能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适当集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权限。对一些征收数额较大,费源相对比较稳定和集中,便于税务部门在征税时一并征收,可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对缴费环节与管理行为可以相对分离,征收数额较大,可以采取委托银行代收。
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性基金和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支出时,由财政部门按计划核拨。坐收坐支、设立小金库、公款私存、截留挪用等行为都应视为非法。
04
农村收费改革取得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经营责任制的实行,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90年代以来,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但农民负担却与日俱增。
有的地方,对农民收费有100多种。农村收费方式主要有:村提留、乡统筹、摊派、收费、派购、克扣、罚款等。在国家明文规定的“三提五统”外,存在大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有的自行扩大“三提五统”收费标准;有的擅自规定在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一些税目税基上另外加收收费项目。改革的总体方针是:
一是严厉打击和查处有些地方政府部门,是否凭借行政权力,在办理审批或管理中,违反国家收费政策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二是要大幅度减少农民、农村、农业的审批项目,不给减少乱收费的机会。
从1995年起在湖南省武冈等地进行农村费改税试点。将3项提留和乡镇的5项统筹收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不得超过农民上年纯收入的5%。此外不得以其他形式再向农民收取费用。
自1995年以来,全国大约有7个省的50多个县市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比较典型的模式还有:河北正定的“公粮制”、安徽太和等地的“税费合一”、安徽怀远的税费改革模式等。
在全面治理整顿“三乱”行为的情况下,农村税费改革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巩固大检查成果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办发〔2000〕33号),各地至少取消7831个不合理的涉农收费项目,减轻农民负担37.7亿元。全国已有96%的县实行了提留统筹费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
通过整顿电价、报刊摊派、精简乡镇干部共减轻农民负担300亿元。1999年全国共查结7507起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4800人。
2000年初,安徽省进行全面试点,标志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启动。根据统计,1998年农民的税费总额1224亿元,其中农业税300亿元,乡统筹、村提留共约为600亿元,其余为其他费用。
新一轮农村税费改革,基本上把农业税税率定为7%,附加上限定为20%,就是要把改革前的农业税费负担水平调整到8.4%,原来300亿元的农业税调整后加上新的农业税附加为480亿元左右;把其他乡统筹、村提留的600亿元和乱收费一律减掉,切实保证降低农民负担。
2002年4月,据国务院通知,新增试点省份分为两类,一类由中央财政向其分配农村税费改革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这些地区包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6个省、市、自治区,另一类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市和浙江省,不享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可以自费进行改革试点。
预告:下一篇,1991-1999第九次波动国企发展。
【第14篇】广泛宣传非税收入划转工作
为打好、打赢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主攻战”,确保非税收入划转在党建工作引领下有序推进,近日,义县税务局以“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为思路,积极采取多种举措,有效保障了全县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落地。
义县税务局结合职责划转项目内容,压实改革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并细化到单位、个人,构建了“班子成员牵头组织、负责人协同推进、业务股长全程抓落实”的工作模式。在整个非税收入划转工作中,要求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设置党员先锋岗,率先垂范、以点带面,形成党员干部的服务聚合效应。其间,为发现并解决非税收入划转相关问题,义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抽出大量时间沉入到基层进行深入的调研,并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系,保持各项工作的无缝对接,确保非税收入顺利划转。建立联络机制后,按非税收入种类分工的不同,税务工作人员分别与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确定“一对一”联络方式,就政策宣传、数据交流互通有无。今年以来,已先后对义县地区土地出让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公路路产赔(补)偿费进行了调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来源:锦州税务
【第15篇】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难点
甘肃经济日报临夏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马迎瑞)自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来,临夏州税务局全面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并成立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协调工作小组,确保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临夏州税务局制定《临夏州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表,确定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同时,临夏州税务局主动与财政、社保、医保等多个部门协调衔接,对全临夏州社保费源和非税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联合人社局召开临夏州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推进16项划转工作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第16篇】税务部门如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
渭南青年网(编辑 阳光)元月份,白水县财政局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制度。实行“清单制度一张网”,确保网外无收费,将一系列减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助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强化财政票据监督管理一本账。从领取、使用、保存、核销、销毁和资金的上缴,全程动态监管,杜绝利用财政票据逃避税收的违法行为,杜绝利用结算票据违规收费的现象发生。坚持日常稽核和重点稽查相结合的模式,依法规范执收单位执法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免尽免。三是利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一平台,全面监控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规范征收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简化收缴管理程序,积极优化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模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部门服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