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车辆购置税在哪申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购置税在哪申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车辆购置税在哪申报
从本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推出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业务,车主无需到窗口排队,车辆购置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利。
12月26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工作进行解读。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江苏省内购置应税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徐州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随时随地办理车辆购置税新车纳税申报业务。
纳税人可以通过tips、银联及支付宝等多元化方式缴税,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全程无纸化缴税便利。
特别是通过在交管部门授权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汽车销售4s店,可以实现缴税、登记一条龙办理。
网上申报车辆范围:
目前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系统仅支持江苏省内购置的应税车辆申报,包括应税车辆申报、新能源汽车免税申报、挂车减半征收申报;
其余类型业务需要到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办理,如特殊业务车辆、无合格证电子信息车辆、其他免税申报、退税申报等。
纳税人登录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系统有两种方式:
一是直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二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的“电子税务局”登录。
网上申报系统页面,企业用户通过社会信用代码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自然人用户通过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登录。
【第2篇】2023年车辆购置税退税材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1、车购税退税申请表原件两份: 单位需盖公章。(退税申请表一般国税局有)
2、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税发票。
4、原购车发票复印件一份,原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需要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由销售商(4s店) 开具的负数发票报税联原件一份。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求:
(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九条 车辆购置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免税图册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完税证明管理,不得交由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核发。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第3篇】车辆购置税证明图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的规定:“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纳税人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甘肃省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见附件),亦可自行通过本省(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
二、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免税业务除外)的具体情形如下: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第4篇】免征车辆购置税车型目录
文:懂车帝原创 刘艺伟
[懂车帝原创 行业] 近日,懂车帝从官方获悉,工信部发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二批)。本次共有74款纯电乘用车、3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入选,其中包括梅赛德斯-奔驰、宝马、比亚迪、理想、哪吒、零跑等品牌旗下多款热门车型。
工信部发布新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从目录中可以看到,比亚迪海鸥与海豚可能采用同一平台,新车可能被命名为“海鸥”、“海豚q”或者“海豚mini”。这款车型cltc续航分为305/405公里两种版本,分别配备30.08千瓦时和38.88千瓦时电池。
图源:工信部
图源:工信部
五菱缤果拥有两种续航三个版本,续航分别为203公里和333公里,分别配备17.3千瓦时和31.9千瓦时电池。哪吒e预定于2023年上半年上市,从工信部公示的信息来看,新车将提供580公里和660公里两种续航版本。
图源:工信部
除此之外,目录还包括一些热门新车,比如梅赛德斯amg eqe 53、宝马i4 edrive35进口车型等;另外,猛士917纯电动续航里程为505公里,新车将配备142.74千瓦时电池。
图源:工信部
图源:工信部
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名单中,坦克500phev、魏牌拿铁、魏牌蓝山等部分车型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此外,理想l7、理想l8、零跑c11混动版等新造车品牌新车也均被入选到免征车辆购置税名单中。
【第5篇】车辆购置税单怎么查
近日,市民吴先生打算将自己名下的一辆大众帕萨特汽车卖掉。想与买家办理过户手续时,吴先生却被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告知,他名下这辆轿车没有缴纳车辆购置税。如要过户,他需要补缴2万多元的税款,还要缴纳滞纳金,共计5万多元。
“买车时所有手续都由销售人员代办”
吴先生告诉记者,2023年,他和妻子来到沧州兴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打算选购一辆新车。在销售人员的推介下,夫妻二人花23.3万元购买了一辆大众帕萨特汽车。
当时,吴先生将购车款和车辆购置税等费用一并交给了为他推介的沧州兴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男性销售人员。
办理完购车手续后,吴先生跟随销售人员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吴先生说,当时所有手续都是由销售人员代为办理的。
拿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车辆顺利地上了牌照。
今年6月,吴先生想卖掉这辆大众帕萨特汽车。想买这辆车的人却告诉吴先生,他查到吴先生名下的这辆车没有交车辆购置税。
沧州兴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已更换
纳闷的吴先生来到沧州兴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询问车辆购置税的问题。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老板和员工都已经换人,他们对此事并不了解。
记者也拨打了沧州兴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话。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店内的负责人和员工都是2023年来这家公司的。对于2023年的事情,他们并不知情。
吴先生说,这家公司没有变更名字,只是换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车主需补缴车辆购置税和滞纳金5万多元
吴先生又来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所工作人员查询到他名下的这辆大众帕萨特汽车一直没交车辆购置税。如果要办理过户手续,他需要补齐车辆购置税,并缴纳滞纳金,共计5万多元。
得知这个消息后,吴先生有点懵。“买车时,我将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费用交给了车辆销售人员。他带我们办理了车辆购置税手续。当时一切都很顺利。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还在我手里。如果那时候我没有交车辆购置税,为什么能够办理车辆的牌照呢?”吴先生很纳闷。
记者就此事拨打了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一位客服人员表示,他们接到了吴先生的投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
来源:沧州晚报 记者 马晓彤 摄影报道
【第6篇】车辆购置税纳税地点
8月20日起,天津市税务局将原有的车购税分局“一局统管”征管模式改为各区局属地管理。即在全市原有的车购税办税地点的基础上增设24个车购税办税地点。届时,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各区的办税服务厅办理车购税缴纳、《车购税完税证明》补办等涉税业务。此次车购税转换征管方式是挂牌后的天津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推出的又一项重要的便民办税举措。
为确保此次车购税征管改革工作顺利平稳进行,天津市税务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的车购税征管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各区局分批次组织相关征管人员对车购税的税种管理、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及系统操作的业务进行培训;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各区局组织专人收集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
“以前缴纳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得去车购税分局办税大厅。现在好了,各区的办税服务厅都可以缴税,我在河东购的车,就近到河东区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了缴税,节省时间精力,税务局真为我们纳税人着想啊”。办税人邢凯先生成为此次征管方式转换后河东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车购税的第一个“尝鲜者”。
天津惠通陆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务人员穆玉凯说:“以前用智能移动pos缴税后和要到保税区二手车市场的自助终端领取完税证明。现在好了,随着取证点的增多,办税更方便了”。
此外,经税务机关核准委托,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等原代办车购税业务的单位均可以继续办理车购税业务。(津云新闻记者 董立景)
【第7篇】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特点:属于直接税;纳税环节为最终消费环节;从价计征; 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
1.购买取得并自用(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取得并自用(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应税车辆)
2. 自产取得并自用
4. 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二、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列举的车辆,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
区分应税、免税、非应税车辆。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 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 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
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
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
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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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车辆购置税免征申报
据央视新闻3月1日报道,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促进经济回升向好,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还是靠消费,让消费尽快恢复成为经济增长的主拉动力。财政部门将全面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更好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积极完善政策措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支持促进消费市场回暖升级。
一是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让老百姓有钱消费。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依靠劳动创造收入。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提高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同时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激发社会消费潜能。
二是支持增加适销对路商品供给,让老百姓乐于消费。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国内供给质量水平,激活市场需求潜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的资金渠道对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予以支持。对于购置期在2023年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降低部分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居民消费。
三是促进销售渠道和物流畅通,让老百姓方便消费。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县域消费扩容提质。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的消费市场。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推动物流降本提效。
【第9篇】车辆购置税哪儿申报
今天是2023年7月30日,星期二。亲爱的小伙伴们,早上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坚持100天,你定会不同!
问:刚买了一辆新车,应当去哪儿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10篇】车辆购置税票丢失
车辆发票丢失怎么办?购车发票丢失后要及时到原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方主管税务单位办理补办相关手续。
个人车辆过户原始发票丢了没有关系的。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发票就行。
购车发票丢失后对二手车的交易会产生影响,延长过户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车发票丢失后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购车发票的补办流程如下: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我的车辆购置税绿本和车辆发票丢了该怎么补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429号)规定:完税证明遗失的,纳税人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可选择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遗失声明。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依据遗失声明为纳税人补办完税证明。
一、带上行驶证到购置税办打单,领取《补办购置税证申请表》
二、报警、凭购置税办打的单到规定报社登报
三、带齐资料到受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其实就是要钱。这个好像要一个月。至于发票,原始发票丢失的问题,补开销售发票手续的具体程序如下:由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携带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存根联原件及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到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再在存根联原件上盖章确认;机动车销售单位必须凭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原件,开具与其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将原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写入备注栏,注明“遗失补开”
机动车购车发票一联丢失怎么办?
去车管所办理,当初你上牌时曾给车管所一张第一联的复印件。去车管所管理档案的地方,就是第一联丢了,需要一个第一联的复印件。写一个申请,他就会把第一联发票的复印件借给你,,。你在把第一联的复印件在复印一下就ok啦。我就这么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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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车辆购置税申报系统
在此之前,车事哈尔滨了解到车购税需要到现场排队办理,如今,黑龙江地区群众百姓在“龙江税务app”上就可以自主进行自然人车购税的办理申报、查询、缴费以及完税凭证下载和打印。这样即方便群众又避免一件事跑断腿的麻烦了,一个手机就能解决。(大家自行搜索下载)
据悉,为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依托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龙江税务app”,推出了自然人车辆购置税“掌上办”快捷办理入口。
自2023年1月1日起,自然人购置车辆且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以通过“龙江税务app”--申报缴税--“车购税申报套餐”办理申报、查询、缴费以及完税凭证的下载、打印。
车事哈尔滨小编教您一步一步缴纳车辆购置税。
一:注册及登录
打开龙江税务app首页,点击“我的”进入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跳转至用户注册界面,输入用户相关信息进行注册。
还要进行实名(在线面签)注册哦!~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填写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密码区分大小写,字母与数字组合方式
二:车辆购置税申报
龙江税务app登录成功后依次打开—办税—综合信息一车购税申报套餐一车辆购置税办理。
第一步:
输入需要办理车购税的[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合格证可以找到),[车辆登记地市]、[车辆登记地县区]。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发票信息。
第二步:
查询按钮点击完毕后,界面将展示纳税人的查询结果,其中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合格证编号、开票日期、购方姓名、销方姓名、不含税价格和价税合计等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生成申报表】,即可生成车辆购置税的申报表,并进入纳税申报环节。
第三步:
请确认纳税人信息,确认信息准备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请纳税人核对车辆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继续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车辆购置税办理--请自然人|纳税人继续点击计税。系统将获取车辆的这些内容金额(核定计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申报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税率、应纳税额、免(减)税额、已缴税额、实纳金额、滞纳金金额、应缴交合计)这些信息,如果车辆信息有误,可以点击【上一步】
第六步:
纳税人确认计税申报信息,包括:核定计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申报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税率、应纳税额、免(减)税额、已缴税额、实纳金额、滞纳金金额和应缴交合计等信息。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
第七步:
点击完毕,提示申报成功。
小提示
车事哈尔滨提醒您!还需要注意的是,缴纳购置税时需要支付全额费用,请确保您的银行卡余额充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第12篇】车辆购置税征收点地址
3月19日上午,石家庄市长安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迁址揭牌。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迁至建华北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劲驰汽车修理厂院内。
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原址业务量在省会占比一直较大,但受场地和环境的影响,工作人员满负荷工作仍不能满足车购税征收工作的需要,每天只能限制叫号。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长安区国税局对其进行了迁址。迁址后,新的车购税大厅紧邻北二环汽车园区和机动车注册服务站,纳税人可以就近享受买车、缴纳车购税、验车、登记注册上牌等一条龙服务。
新的车购税大厅从4个征收窗口增加到6个,还增设了2台自助办税终端,并且在遇到销售旺季或政策调整导致购车量剧增时,周六日全部不休息,能切实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税。
(燕赵都市报 吕彦华)
【第13篇】2008车辆购置税
房产税优惠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期限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1986〕财税地字第8号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1987)财税地字第21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264号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号
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97号
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25号
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0号
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149号
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36号
1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号
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
财税〔2004〕123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4〕839号
1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6〕17号
1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86号
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1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2号
1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90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94号
1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30号
2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8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客机和大型客机发动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33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7号
2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20号
2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1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2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4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7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6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38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供暖结束
2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0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通知》
陕财税〔2019〕5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期限
备注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72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69号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4〕66号
自2004年10月1日起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1〕39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自2023年7月1日起。
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0〕78号
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6〕176号
8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63号
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车船税优惠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件号
期限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19号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74号
3
《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车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8号
【第14篇】车辆购置税票查询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车辆购置税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途径已全面启用,纳税人只需在电脑端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足不出户缴纳车辆购置税。目前,已有车主顺利通过网上申报完成车辆购置税的缴纳。
据市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系统可受理省内开具机动车发票的国产车辆申报缴税。用户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车辆上牌地、导入车辆合格证信息、发票信息等并核对申报信息后,可完成车辆购置税的申报操作。在完成缴税后,纳税人还可进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查询,缴税信息与公安部门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同步,真正做到全程网办。
纳税人网上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即可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不仅节约办事时间成本,更方便了群众生活。下一步,税务窗口将继续不断开拓多元缴税方式,优化综合服务,提升办税效率,最大程度上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第15篇】一次性缴纳车辆购置税
什么情形下缴纳车辆购置税?
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使用进口应税车辆。当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时,它就发生了应税行为,就要依法纳税。 2、进口使用行为。指直接进口使用应税车辆。 3、受赠使用行为。受赠是指接受他人馈赠。作为受赠人在接受使用(包括接受免税车辆)后,就发生了应税行为,就要承担纳税义务 4、自产自用行为。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车辆作为最终消费品用于自己消费使用,其消费行为已构成了应税行为。 5、获奖使用行为。包括从各种奖励形式中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6、其他使用行为。指除上述以外其他方式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如拍卖、抵债、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总的来说就是持有并使用的车辆,交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只用交一次,所以二手车不用交车辆购置税;4s店库存车辆也不用交车辆购置税,因为它未使用。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要点:
一、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哪些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确定: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16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怎么补办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了如何补办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申领车辆牌照的重要材料,也是二手车交易的一个证明。本文就针对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如何补办做相关介绍,一起来了解下吧!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应该怎么办?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
车辆完税证明如果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应当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之前,通过《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纳税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如果是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之前毁损或者丢失的,则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等,予以补办。
车主的车辆完税证明如果是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毁损或者丢失的,那么车主可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补办,主管税务机关以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为依据,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由税务机关留存。
办理车辆购置完税证明需提供的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车辆购置完税证明,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车辆合格证明和复印件,车辆价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作用是什么?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作用体现在:
1.车辆购置税完税的依据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申领车辆牌照的必要材料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申请购置税退税的重要凭证,也是进行二手车交易时的价值估计的重要条件。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对二手车过户有影响吗?
答:丢失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会影响二手车过户。因为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买二手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吗?每台车只需缴纳一次购置税即可。原车主在购买新车时已经缴纳了购置税,所以购买二手车时无需再缴纳车辆购置税。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