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
年关将至,不少朋友们都有购置新车的计划~为方便广大纳税人购车缴税,厦门市税务局近期对车购税网上申报功能进行了升级完善,快一起来看看吧~
一、入口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登录后进行业务办理。
二、选择登录方式,录入账号密码
(1)如办理车购税的为企业,请点击企业帐号登录,录入帐号信息,点击“登录”。如果您没有账号,请立即注册。
(2)如办理车购税的为自然人,请点击自然人登录,选择[居民身份证],录入证件信息,点击“登录”。如果您没有账号,请立即注册。
三、登录后路径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按期申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四、车购税申报(企业或自然人自行办理)
(1)点击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自行办理)”的【申报】按钮。
(2)勾选“我已阅读并遵守上述条款”,点击【继续】按钮。
(3)录入发票及车辆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4)录入“地址”并选择“办理注册登记”,系统带入车辆拟登记地点。
1.录入地址(如系统自动带出请确认是否正确)
2.如您的车辆需要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是否办理车辆登记,请选“是”,自然人的登记地点统一为思明区,点击下一步;如不需要,请选“否”,直接下一步,申报信息不体现注册地。
(5)点击【计税】,查看计税信息。
(6)点击【申报】,进行提交。
(7)查看回执。
注:免税车辆可直接打印完税凭证前往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征税或减税车辆可在回执页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税款缴纳操作。
(8)如为免税车辆办理申报,无需缴纳税款,可直接点击【完税凭证】,可查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前往公安交管部门办理。
(9)若有需要,点击【打印申报表】,可打印申报表。
五、查询打印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按期申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缴款查询及打印’的【申报】按钮,可查询打印申报表和完税凭证。
六、若为征税或者减税车辆申报,需要缴纳税款
(1)除可在上述回执页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税款缴纳操作以外,还可以通过车购税申报首页点击 “车辆购置税缴款查询及打印”的【申报】按钮。
(2)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待缴款信息。
注:如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请在申报当日内完成车购税税款缴纳。否则系统会在当日24点,将申报当日未缴款的申报记录作废,后续需要重新办理车购税申报及缴款操作。
(3)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缴款操作。
(4)选择缴款方式,点击【立即缴款】按钮。
注:1.如企业或自然人签订三方协议,可通过三方协议缴款;如无三方协议可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缴税方式。
2.如进入车辆购置税清缴税款界面无缴款信息或缴款出现异常情况,请选择银联缴款,然后点击【未缴款凭证作废解锁】按钮,作废异常信息后,即可重新发起缴款操作。
(5)录入银联信息完成缴款。
(6)缴款成功后,点击【完成】按钮,即可查询完税凭证。
点击转开完税凭证,可进入完税凭证下载查看界面。
在家就能完成
自购车的申报缴税全流程啦~
快快乐乐买车
轻轻松松缴税~
冲鸭!
【第2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用不用带着
现在买了新车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并提交纸质完税证明才能登记上牌,在税务部门和车管所之间来回往返,比较不便。6月1日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实施后,这种现状会改变吗?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法定凭证。目前,群众购车登记需要先到税务网点缴税、开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纸质凭证,再到车管所办理登记,缴税登记多头往返,不经济、不方便,纸质凭证还存在丢失、污损等风险。
为落实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深化“免提交”改革举措,2023年11月1日起,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在浙江、广东、重庆、甘肃4省(市)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对群众购置车辆购置税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截至目前,试点地方共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22万笔,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受到社会群众普遍欢迎。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新制定的《车辆购置税法》,在试点基础上,公安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部署全面推行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为群众买车缴税、登记上牌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一是缴税渠道多元化。进一步丰富车辆购置税缴税渠道,增设购税业务代办网点,推广应用自助缴税机,推行互联网缴纳车辆购置税,方便群众缴税网点办、自助办、网上办。同时,为车辆登记业务延伸向县级和社会服务网点下放创造便利条件,更好推行购买车辆、缴纳税费、登记上牌等“一站式”服务。
二是信息传递实时化。群众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税务部门将购税信息实时传递至公安交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联网核查,有效杜绝利用伪造、变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登记,严厉查处偷逃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缴税凭证无纸化。缴纳车辆购置税后,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无需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管理所可网上核查比对缴税信息,减少手续资料,提高办理效率,方便群众登记上牌。
丨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信
【第3篇】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
征收管理(★★)
1. 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但免税车辆转让或改变用途还需重新申报。
应纳税额 =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 1-使用年限× 10%)× 10%-已纳税额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提示】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后续转让、交易时不再补缴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车辆合格证明为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这些凭证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确定计税依据。
2. 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使用行为课征,征收环节单一,实行 一次课征制度。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 (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
3. 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期限: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 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 60日内申报纳税。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5. 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提示】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可能退税的情形:
(1)退车退税——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
(2)误征退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
(3)其他原因退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自2023年 6月 1日起,纳税人购置并已完税的应税车辆,纳税人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时,税务机关核对纳税人提供的退车发票与发票电子信息无误后,按规定办理退税;核对不一致的,纳税人换取合规的发票后,依法办理退税申报;没有发票电子信息的,销售方向税务机关传输有效发票电子信息后,纳税人依法办理退税申报。(新增)
退税计算:
1. 退车退税
应退税额 =已纳税额×( 1-使用年限× 10%)(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2. 错征退税——退回全部已纳税款
【例题·单选题】张某于 2023年 1月购买一辆小轿车自用,当月缴纳了车辆购置税 2万元,2023年 2月,因该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张某与厂家协商退货,并向税务机关申请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张某可得到的车辆购置税退税是(c)万元。
a.0.5
b.1
c.1.8 =2×( 1-10%)
d.2
【答案】 c
【解析】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按已缴纳税款每满 1年扣减 10%计算退税额;未满 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张某购买该车满 1年不满 2年,可得到的退税 =2已纳税额×( 1-1使用年限×10%) =1.8(万元)。
应退税额 =已纳税额×( 1-使用年限× 10%)
【第4篇】车辆购置税按照发票
重点说明:低开购车发票曾经属于行业“灰色手段”,是汽车销售商避税也是汽车消费者节省购车开支的方式。这种方式在2023年之前属于违规不过也被默认了的行业行为,但是从2019.7.1日之后起则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车辆购置税法》立法并正式实施,自此低开购车发票的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违反某条例了,性质要严重很多。
汽车销售商为何热衷低开购车发票呢?
汽车销售环节作为经营者要承担增值税,其征税标准是按照车辆的开票价决定。比如车辆成交价为10万元,经营者需要承担1.3万元的税费;但如果车辆成交价是10万而开票价只是8万元的话,那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则为1.04万元,节省的成分则高达2.6k。对于汽车销售商而言这是非常可观的,因为普通的品牌4s每月也会售出十几或几十台汽车,如果每台都能节省几千元甚至数万元,仅此一项“盈利”也就很夸张了。
汽车销售环节有很大的弹性,比如某台车的厂商指导价为20万元,其备案价则可能是优惠3~5万。也就是说正常车辆的开票价格最低可以低至15~18万,按照最低标准开具购车发票车辆是能按照程序办理程序的。但是这种操作等于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虽然低开购车也能是事实减少消费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不过实际是非常有限的。因为购置税环节的系统内只是按照最低指导价备案数据,开票价低于最低标准也只是按照系统最低指导价计税,减少的部分实际很有限。
低开发票对于汽车用户而言会有哪些损失呢?
1:如上所述,汽车指导价与备案价会有很大的悬殊,面对不同的消费者车辆的实际成交价也会有很大悬殊。那么汽车的二手车评估价格也就会比较混乱,简而言之是按照车辆的最低成交价计算,亦或者按照最低备案价计算(等同于低开发票的最低限值)。二手车的价格评估本就缺少科学系统的评估体系,且主流的燃油动力汽车在“陆续退场”;届时评估车辆的价值则会参照实际车况与开票最低价分析,车辆的实际价值会低于评估价值。
2:低价发票要承担的主要风险是车损险的赔付——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的赔付。车损险承保的范围很宽,首选有保险事故车损的维修费用,其次为自然气象造成的车损维修赔付,再次为前两种情况造成车辆报废的费用评估赔付。而车辆的评估标准是按照二手车的平均评估价值定义,那么车辆报废评估在二手车环节自然会大大亏损;比如5年车龄的车辆报废,开票价8万实际成交价10万,按照40%的保值率本应该得到4万元的赔偿,但参考开票价只能获赔3.2万元了。
3:低开购车发票遇到问题车会非常麻烦。《汽车三包政策》明确规定了多种符合退换车辆的情况,比如制动系统失灵、车身断裂、燃油泄露、核心总成连续维修两次仍无法正常使用,或同一故障点连续维修市场超35个工作日等等情况。满足这些条件后用户可以选择退换车,但是低开发票就要面对亏损了;因为“回购价格”只会按照发票价评估,届时销售商会不会认可实际成交价与开票价的差价呢?
总结:在购车时选择低开发票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丢西瓜捡芝麻”,后期用车过程中车辆不能出现问题,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而且车辆购置税立法后如果差价过大的话,车辆被认定为存在逃税行为可能要面对的还有处罚。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责编:天和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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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车辆购置税发票丢失可以补
买车之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这是相关法律的规定。但是我们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之后不小心弄丢了完税证明,那么对于车辆的过户有没有影响。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影响二手车过户吗
不影响。
1、一台车只需要缴纳一次购置税,原车主在购买新车时已经缴纳了购置税,所以,在购买二手车时就不需要重新缴纳了。
2、新规定取消了购置税过户、转籍的业务,同时还规定购买二手车需向原车主索要购置税完税证明。
3、如若车主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可携带身份证(如果是单位车辆,需要携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本和购车发票,去购置税征收处直接补办即可,必须要到原办理地点去办理补证业务。
4、购置税是指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购置税制设置范围内相关财物的行为和财产征收的税收。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本文的内容可以看出,购置税完税证明弄丢后可以进行补办,大家在补办之后还是需要妥善保管,并且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也不影响二手车的交易过户,过户时相关手续可不用携带。
【第6篇】免车辆购置税怎么退税
前不久,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此外,《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也正式施行。
《公告》将采油车、测试井架车、变电站半挂车等五十七种专用车辆列入《清单》。
政策要点如下:
免征购置税对象
上述政策对免征购置税的对象有两个:
●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
热点问题解答
① 2023年以前的新能源汽车,是否就无法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了?
不是的。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也继续实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② 2023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可以申请退税吗?
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将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举个例子:
小易于2023年8月1日购买了一台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2023年9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税图册》包含了上述已缴税车辆的车型,小易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一辆车的购置税多少钱?
作为大宗消费商品,车辆购置税按照车辆不含税价格的10%征收,在购置汽车消费中占据着很大的比重。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举个例子:
小易买了一辆小轿车,销售统一发票上:
价税合计:22.6万元
不含税价格:20万元
增值税税额:2.6万元
小易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
那购置税为:20×10%=2万元。
20万的车,就要缴纳2万块购置税,已经是一笔不小的金额了。
新免征购置税的能源汽车目录
除了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免征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外,新公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涉及纯电动乘用车3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2款。
具体目录如下: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三十七批)
一、纯电动汽车
(一)乘用车
(二)客车
(三)货车
(四)专用车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一)乘用车
(二)客车
(三)专用车
三、燃料电池汽车
(一)客车
(二)专用车
(三)货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三十八批)
一、纯电动汽车
(一)乘用车
(二)客车
(三)货车
(四)专用车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一)乘用车
(二)客车
(三)专用车
三、燃料电池汽车
(一)客车
(二)货车
(三)专用车
小易说
对新能源汽车的优待,是近年来有目共睹的。限行不受限、购买有补贴、购置税免征······但新能源汽车的表现并未如期待中那样给力。续航里程捉急、电池遇低温掉电等问题频现,让众多车主只敢远观。小易倒觉得,在新能源汽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冒然推进,是否过于拔苗助长了?
【第7篇】车辆购置税免税申请审批表
在购买新车或者二手汽车时,应该了解车辆购置税的相关规定,可能有些人打算购买二手汽车,没想到二手汽车还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税不是新车特有的吗?
其实,车辆购置税的定义并非如此,不区分新车还是二手汽车,对没有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按照规定征收购置税,一些车辆可能存在减半缴纳购置税或者免除购置税的优惠,但是在二手汽车交易时,需要补交购置税。
由此可见,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汽车,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都应该缴纳车辆购置税,而纳税人并非只有个人一种,在购买汽车、挂车和150cc排量以上的摩托车时,单位个人都可以成为纳税人。
何为购置税
购置的定义范围非常广泛,指的是购买、进口、资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车辆购置税将一次按比例性征收。
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
在车辆购置税的规定中,购置税的税率为10%,计算公式: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x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计算的计税价格并是车辆售价,有些车主为了少缴纳保险费用,将汽车售价压低了不少,相对应的购置税也会少一些。
市面上的汽车可以区分为进口、国产和合资,其中国产车和合资车只征收车辆购置税,而进口汽车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关税。
购置税解析
可能单纯地讲述文字不容易理解,笔者就以一辆定价10万元的新车做例子,和大家讲述一下购置税的计算。
一辆定价10万元的新车,在去掉增值税之后,根据公式就可以得出车辆购置税为8849.5元。
值得一提的时候,车辆增值税的税率为13%,购车发票的价格中包含了增值税,在计算车辆购置税时,应该提前去掉增值税。
购置税与汽车售价的关系
通过公式可以得出结论,汽车售价越高、需要缴纳的购置税就越多,尤其是在选择购买进口汽车时,还需要缴纳关税。
一辆定价十万元的新车,需要缴纳8849元的购置税;当车辆售价翻倍之后,需要加纳17094元的购置税。
如何免税
其实,并非所有类型的汽车都会征收车辆购置税,现行的规定中,相关部门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网开一面,推出了极大的优惠措施,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相关部门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实施免征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不仅如此,一些城市为了调节汽车市场的发展,推出了购置税减半或者小排量摩托车的优惠措施,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少缴纳购置税。
车辆购置后的出现,可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汽车行业得到进一步优化升级,促进二手汽车行业的发展,提高利用率,对于车辆购置税的规定和免税要求而言,你有何疑问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第8篇】车辆购置税征税环节
【导读】:车辆购置税计入哪个科目?车辆购置税是针对私家车辆征收的一种税费,有的企业还是有这种税费,那么你知道这个需要计入哪个科目吗?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车辆购置税的概念,以及财务处理,欢迎阅读!
车辆购置税计入哪个科目?
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因此,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税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车辆购置税是2001年1月1日开征的新税种,是在原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税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改革而来的.车辆购置税基本保留了原车辆附加费的特点.
一般来说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作为购置车辆的成本.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的,所以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会计在进行核算时,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可以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车辆购置税计入哪个科目?上文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这个是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因为这个税费可以作为购置车辆的成本,因此计入固定资产处理,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第9篇】车辆购置税周六能办吗
您好,请问大庆汽车城可以办理新车车辆购置税吗?另外,节假日税务局能安排工作人员上班吗?
1月4日大庆市税务局回复如下:
1.大庆汽车城是第二税务分局的委托代征单位,负责车辆购置税代征工作。纳税人可以在汽车城车管业务大厅缴纳车辆购置税。
2.第二税务分局经与汽车城负责人协调,决定自本周起,汽车城周六和周日安排工作人员征收车辆购置税。
您好,请问大庆目前c1和c2驾驶证考试的车型都是什么?现在好多驾校都有两种车型,不知道选哪种练比较好。
1月4日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您好,c1是手动挡,c2是自动挡,考试车辆都是吉利远景。
【第10篇】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特点:属于直接税;纳税环节为最终消费环节;从价计征; 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
1.购买取得并自用(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取得并自用(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应税车辆)
2. 自产取得并自用
4. 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二、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列举的车辆,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
区分应税、免税、非应税车辆。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 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 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
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
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
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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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车辆购置税如何办理
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我们将陆续为您梳理发布各类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渠道、办理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记得关注收藏哦!今天发布:车辆购置税申报类办税指南之车辆购置税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2篇】车辆购置税税务机关
中新经纬资料图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9日电 据中国人大网消息,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公共汽电车辆等5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明确,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车辆购置税法》列举了5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车辆购置税法》明确,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中新经纬app)
【第13篇】2023年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政策沿革
1、1985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国发〔1985〕50号),决定从1985年5月1日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
2、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
3、2023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4、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5、2023年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18号)发布,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地区范围扩大到全国,同时决定在2023年7月1日起,按照《车购税法》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6、2023年5月23日,《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发布,明确了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7、2023年6月28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明确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一)纳税人、税率和征收机关
二)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
三)计税价格
四)税收优惠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
新旧主要变化点
一)应税车辆范围调整
《车购税法》规定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注意:《车购税法》并非取消农用运输车的纳税义务,而是不再使用“农用运输车”称谓,与汽车管理相衔接,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04版)中,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
二)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
1.《车购税法》取消了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2.《车购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不再按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收。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车购税法》规定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再由主管税务机关按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车购税法》规定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再按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三)计税价格不再包括价外费用
《车购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与《暂行条例》相比计税价格不包括价外费用。
四)规定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购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而《暂行条例》只规定了税款缴纳时间。
五)免税范围扩大
《车购税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增加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两项免税项目。
六)吸收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车购税法》规定:
1.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2.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七)新增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
《车购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八)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车购税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14篇】车辆购置税凭证丢失但有发票
遗失资料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中第三十一条规定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 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中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 机动车销售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中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五条规定:“
。。。。。。
(六)如购货单位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3 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中第六条中规定:“
。。。。。。
(二)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4 海关缴款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中第四条规定:“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中第二条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遗失资料二:完税凭证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中第四十六条规定: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税收票证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应当登报声明原持有联次遗失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税款经核实确已缴纳入库或从国库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提供原完税税收票证复印件。”
遗失资料三:防伪税控设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中第三十七条规定:
“服务单位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按月汇总上报《丢失、被盗金税卡情况表》。总局建立丢失被盗金税卡数据库下发各地录入认证子系统。”
来源:厦门税务
【第15篇】车辆过户后用重新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吗
不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需要提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5号)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4.车辆价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6.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其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
森林消防部门购买后只需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但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16篇】国税车辆购置税预申报
6月起单位和个人购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仅在新政实行的5天内累计减征税款334.87万元。
有用车需求的老板抓紧时间享受新政红利,目前政策提到的截止日期是到今年年底,哪些情况可以减征?如何办理申报?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消费者购买汽车时缴纳的税收,税率为汽车售价(不含税)的10%。
计税依据
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的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享受优惠的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可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不含税价栏次查看。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收过购置税的车辆不重复征收。
>>>>减半征收
9座及2.0l以下,不含增值税<30万
如果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固定比例税率
按照本次减半征收的政策优惠,购买一辆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减免车辆购置税达15000元。
tips
除购买外,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都能享受政策优惠。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办理申报。购置应税车辆当日就产生纳税义务,60天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通过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app等线上方式,也可在全市车购税授权代办网点、驻车管所窗口等线下办理。
“天津税务”app
自然人纳税人推荐下载安装点击“车辆购置税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填写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自动带出发票代码填写发票号码,填写不含税价格,点击下一步并确认最新优惠政策享受确认页面,符合条件,选择“是”确定数据无误即可申报,显示申报成功缴纳税款,并可进行完税证明查询
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车购税申报。
a.纳税申报功能,可选择手工录入,也可选择扫描发票、申报表等
b.需要先进行设备参数设置,安装扫描、打印控件并测试
手工录入需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车架号码。
符合最新政策减半享受车辆购置税,选择“是”。根据提示操作,核实信息进行税款核定,核实无误后点击“纳税申报”按钮。
影像采集
完成纳税申报,进入资料上传界面,选择对应种类模块,选择图片上传,系统根据业务类型自动跳转至对应界面。
新能源免税车辆上传图片后可进行完税证明打印,业务完结。
税款缴纳
使用“二维码缴款”等方式通过银行app和云闪付进行付款。
缴款验证完成后,可依次打印“电子缴款凭证”和“完税证明”,征税业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