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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角度的国税与地税收入(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1

【导语】财政角度的国税与地税收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政角度的国税与地税收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财政角度的国税与地税收入(16篇)

【第1篇】财政角度的国税与地税收入

地税和国税合了,成了新的税务局,依然是垂直管理单位。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工资收入、经费保障是根据全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决定的,相对地方来讲,还是比较高的。其人事管理,也是在全省范围内流动,县区税务局的人员晋升,大概率会交流到本市其他县区;市级税务局的人员晋升,同样也会大概率交流到其他市级单位或者省级税务部门。因而税务机关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发展前途,都是比较好的。

财政局是地方党政机关中,仅次于两办、组织部的好单位。虽然工资表上的数据,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单位的人员都是一样的,但实际上,财政局职工的收入,比其他部门肯定要高。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许多国家规定可以发放的补助,由于财政困难,可发可不发的,地方都选择不发,或者是挂账,等财政富裕的时候发,但往往就此不了了之。当年,我们有11个“五十”,财政说是挂账,现地十几年过去了,也没见着,也没有追究。但这部分可以计入工资的,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每月全额发放的,甚至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补助、奖金之类的。财政部门比较吃香的几个科室中层干部,比如预算什么的,将来的晋升前途都比较好。而哪些和工程、项目部门相关的科室,都有外快可赚,比如工程决算什么的。

【第2篇】地税局营改增收入影响

经常关注新闻的小伙伴肯定会发现,近段时间最热的词是啥?“营改增”啊!

5月1日起,金融、房产、建筑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名词解释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是国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

是不是还没弄明白?

小福给大家举个例子

小明用20元买了一袋大米,以30元卖了出去,增值税便是对那收益的10元收税;而营业税是对30元的销售额来收税。

对于这个营改增,很多人觉得这样的专业名词,只跟企业有关。

错了!其实跟咱们普通老百姓个人的关系也不小!

现在,小福就带你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看看我们的生活中实际会遇到的变化。

1买房负担可能会减轻

房地产行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也将适当降低,房价的下行空间也会更大。按照以前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将预售营业款按照5%的税率预缴税,而改革后,只需按3%的比例预缴增值税。另外,按照新税制,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由5%营业税改成11%增值税,不动产可纳入增值税抵扣,这都大大降低了房企的资金成本。

但至于是否降价,还要看市场和综合成本。不过企业减负,通过市场竞争也会惠及消费者。税制调整后,房地产的经营模式也会发生一些改变,给购房者提供的选择会发生些变化。

2二手房转让更划算

这次营改增,被提及最多的就是关于二手房转让的税费问题。

对于二手房交易,这次“营改增”的目的主要是税负平移,按照增值税5%的税率,可能还会有稍许下降。

以一套成交价格100万元的房子为例: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营业税=100万×5%=5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1+5%)×5%=4.76万元

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2400元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契税=100万×3%=3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契税=100万÷(1+5%)×3%=2.86万元

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1400元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双方均受益。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推行营改增后,个人买卖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还比以前略有降低。

所以,大家就放心吧!

3吃顿饭交多少税都清楚

本月起,我们拿到的发票会发生变化,首先是增值税发票的红色的监制章由“地税局监制”改成了“国税局监制”。

第二点就更为实际,因为增值税为价外税,所以销售款和税款是分开的。所以,以后餐饮发票会有“金额”和“税额”两栏。两者合计则是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也就是说,消费者就可以在“税额”一栏里清楚地看到吃一顿饭交了多少税。

以后吃饭更带感了,吃饭交税,为祖国做贡献了,好骄傲。

当然,更值得高兴的消息是,餐饮业的税负有望下降,可能会返利给消费者。

4教育医疗免征增值税项目

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公立教育、医疗、养老,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在“营改增”方案中,明确了数十项免征增值税项目,也平移了原营业税的政策,保障百姓基本的公共服务。

但是,不属于公共服务的就不免征了,比如托儿所、幼儿园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免征增值税。

5酒店税负下降

近日,多家国际酒店集团以“营改增”为由涨价,这是毫无道理的。据财政部、税务局等官方部门测算,改革后酒店成本应略下降。

“营改增”后,酒店业实现了税负下降。

即使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且不说酒店材料采购、设备采购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

6理财收益有望提高

营改增要对金融业征税,那对于我们个人炒股,买些理财产品会有啥影响吗?

其实,对于金融业来说,原来的营业税也有征税,并不是“营改增”才开始的,而且这些征税主要是对金融机构,而对于个人买卖的金融产品在原来营业税的项下并没有征税,这一次改革后,依然不会征税。所以大家可以放心购买~

另外,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是免征增值税的。对被保险人来讲,获得的保险赔付也是不征收增值税的,也免收个人所得税。

7转让财产免征增值税

从税法来讲,家庭财产分割,包括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这些都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转让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契税。

总体而言,营改增一方面、政府通过减税政策,让各行业发展更加规范,比如酒店业;另一方面,能够给予直接的税收的优惠,比如二手房交易。

所以,小福的感受是,此次营改增对我们的生活是大有裨益的,从吃饭到买房,都可能给我们的钱袋子带来好消息,真是棒棒哒~

【第3篇】出国用地税开具纳税收入证明

不少企业因为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别是某些企业要参加政府的竞拍项目,需要开具纳税证明,但是不知道如何开具,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材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去咨询了一些专业的人事也听得一头雾水,不用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首先要说明下纳税证明有什么用: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国、企业参加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招标活动、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评比、总公司需要上市发行股票、纳税人申办蓝印户口以及办理出国定居等事项,有关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其纳税情况的证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通过审核确认,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

一、开具企业纳税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1、地税局开具纳税证明准备材料如下:

(1)《xx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国税局纳税证明开具准备材料如下: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填写《开具纳税人证明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纳税证明怎么开?

申请开具企业近年的完税证明,需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或部门介绍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对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如果没定时纳税,那么企业应该如何缴纳税款?

1、自报核缴。即纳税人把已经算出的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填发缴款书,交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纳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2、查定征收。即对生产不固定、账务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由税务机关依据其生产设备、从业人员和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其产值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或对其经营项目查定营业额和利润额),依率计征的一种征收方式。

3、定期定额征收。即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收入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经过自行申报,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合并征收的一种方式。

4、代征。即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企业纳税证明的开具并不复杂,如果还有不理解之处,可以联系我。

【第4篇】地税局组织收入工作总结

文昌市地税局全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7.8亿元 同口径增长7.3%

3月3日,市地税局召开2023年全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暨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部署2023年税收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宣读了市委书记陈笑波,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晓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有雷对市地税局工作的批示。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分局负责人签订了2023年党风廉政责任书。

会议总结了2023年税收工作。据了解,2023年,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地税系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推进,成效显著,获得'文昌市优秀党委'、'2023年度组织绩效优秀单位',市地税局第一支部荣获'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在2023年,全市党风政风行风社会公开评价中,排名第2,已连续五年排名靠前。全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7.8亿元,同口径增长7.3%,增收1.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1亿元,增长4.8%,增收5089万元,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市地税局的全体干部职工要准确研判,直面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奋力前行,努力实现2023年工作目标,攻坚克难,努力完成今年收入任务;组织实施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注重抓好风险管理工作;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加大纳税评估工作力度;狠抓欠税清理;深入优化纳税服务;扎实推进国地税合作;从严从实抓队伍抓党建党风;切实加强内控管理,为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以及'三力'文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总结了2023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

【第5篇】地税收入预测工作

高瞻 苏伟山

今年一季度,贵港市地税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入库各项地税收入1058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1165万元,增长41.75%。

今年以来,全市地税部门扎实开展重大项目、重点税源等税源调查,深入分析预测收入趋势,加强国地税合作交流,稳妥推进营改增改革,强化营业税、耕地占用税等欠税清理及追缴入库,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年组织收入开创了良好开局。

▍内容来源:贵港日报

▍图片来源:“贵港宣传”微信号 部分来自网络,在此特别鸣谢

【第6篇】地税组织收入超额完成

记者近日从市地税局获悉,截至目前,市地税局稽查局直接查补收入并组织入库1619.18万元,其中,市本级入库1369.9万元,占市地税局下达任务的136.99%,提前超额完成了2023年市本级组织收入目标任务。

市地税局稽查局认真研究落实促收措施,将市地税局下达收入任务层层分解,找准收入突破口。局领导带队分组深入企业,狠抓组织入库。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纳税辅导和纳税约谈,统一规范自查流程,明确自查时限和措施,提升企业自查质量和效果,并及时督促税款入库。

【第7篇】地税组织收入存在的问题困难

本报讯 (记者 诸丽琴) 1月25日下午,记者从全区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2023年武进地税完成全年组织各项收入(不含经开区,下同)115.85亿元,同口径增长12.83%。其中,税收收入72.92亿元,同口径增长17.02%。社保费37.22亿元,同口径增长10.5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33亿元,同口径增长12.64%,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武进地税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通过稳增长保质量,统筹推进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优服务促发展,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推改革谋创新,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严执法重约束,持续改善税收法治环境;强素质提效能,全力提升地税部门形象。

不仅如此,武进地税还实现了各项重点领域的新突破。在提供便捷高效纳税服务上,开发“微信支付”、“云闪付”等缴款方式,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持续深化国地税合作,成功创建首批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联合办税做法被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在落实优惠促进民生方面,全年办理各类减免税达5.2亿元,有效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2023年,全区地税工作将以“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主题,以提高组织收入质效为中心,提升站位、依法治税、便民办税、倾情带队,打造“科学高效,包容大气”的现代化税务机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做出积极贡献。

【第8篇】2023年地税收入预测

1月10日,小编在县地税部门了解到,2023年度,地税部门共组织征收各项收入74463万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720万元。

数据显示

2023年度

地税部门共组织征收

各项收入74463万元

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

收入45720万元

同比减收5492万元

下降10.72%

剔除同期营业税18712万元后

可比增收13220万元

可比增长40.68%

全媒体记者:章毅 黄博

编辑:丹丹

推荐阅读来源:襄阳日报

【第9篇】地税收入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汝南县地税局共组织地方级收入21478万元,占税收年计划(28181万元)的76.21%。

该局实行工作例会、定期工作通报等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行'亮点工作法',对推动税收收入、创新企业服务、开展纳税评估等重点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工作中的亮点,对工作中存在的经验教训及时进行完善、推广,推动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推行'管理工作法',把'管理'作为提升工作效率、推动组织增收的重要着力点,不断总结改进管理的方法,完善管理的制度,依靠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提高各项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推行'考核工作法',推行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企业分片包点制度、单位自评和纳税人建议讲评的'双评'制度、定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等,以制度督导落实,以绩效考核促进各项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通讯员 朱晓吾 李建峰 高翔 责编 杨晓晖)

【第10篇】地税收入任务开局

五月郑州,流金似火,郑州市气象台连续发布干热风预警,对于郑州市中原区地税局而言,当下的天气就像当前的税收任务,高温不下,压力不减,预警不停。

今年以来,受“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力度不断加大、宏观经济形势低迷,区域经济支柱行业发展时期性萎缩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加上近期国家多部门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严厉控制,银根缩紧,又因经济下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多种叠加因素影响,中原地税组织收入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面对异常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郑州市中原区地税局召开多次促收保收专题会议,新任党组书记、局长李艳君明确了“财税部门互动、分包领导带动、对口科室联动,全体人员行动”的促收工作思路,相关科室联合出台促收保收十五条措施,精确促收重点,细化组收措施,全局税干团结一心,迎难而上,一场5月收入促收战役在骄阳中悄然展开。

明确目标,迅捷行动。5月伊始,李艳君局长与中原区财政局、中原区国税局主要负责人联合,对十二个办事处逐一走访,调研税源,认真听取各办事处负责人辖区经济运行、税收完成情况、税收形势分析及下一步促收工作计划。

和办事处主要领导深入座谈,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税源生产经营、税收实现和税款入库情况,联合分析当前各项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科学预判全年各项政府收入。

区局党组成员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税源分局督导收入工作,从强化税源基础管理入手,与各税源分局负责人详细分析预测收入走向,密切关注分包分局的税收收入进度,联合制定促收措施。

定期召开各税源分局税收汇报会,听取各税源分局负责人各自的地税收入情况汇报,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纪律,收集促收工作难题,集中加以解决,确保促收工作稳步推进。

利用5月企业所得税汇算期有利时机,召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推进会,严查各纳税人收入信息,强化各税源分局加快汇算清缴力度,确保清算税款及时入库,力求按时按质完成清算工作。

各税源分局每天核算当日征收进度,汇集促收工作难点,整体税收征收概况进行汇总上报,完善税收进度进展情况清册,督促日常组织收入工作稳步推进。

各税源分局逐户明确促收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入库时间点,逐户查找问题、逐步分析解决、逐项督促税款,有针对性的抓好组织收入每一个环节,确保税款足额入库。

在全面开展促收的五月,中原地税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促收感人画面,刻画了征收一线税干不怕困难,舍我奉献的精神。

赵蓉是第一税源分局局长,管辖着中原区纳税50强大户,占全局收入比例45%。在这促收的关键时刻,她带领全体同志抢时间,督收入,为了能让收入及时入库,始终坚持在一线,加班加点,多次提醒要和纳税人取得联系并告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儿子正值初中期末考试,又突发高烧,她白天在办公室督促收入,工作结束后赶到学校,带孩子去输液,做到家庭工作两不误。

第二分局局长路捷,右肩患痛风,每天疼的胳膊都抬不起来,为了尽早把税款及时入库,他带病坚持工作,仔细比对数据,严密监控税收进度,保证收入计划圆满实现。

第七税务分局局长张一民,连续几天高烧,坚持在病床上工作,在促收的关键时刻,她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坚持深入企业,挖潜增收,确保每一笔税款足额入库。

经过全体税干不懈努力,截至到5月27日,郑州市中原区地税局5月区级征收12759万元,实现当月进度12725万元的100.3%,圆满完成当月区级收入目标,首次实现今年以来当月区级收入目标。

供稿: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

出品:河南日报税务版微信公众号“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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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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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地税与国税收入总和

时隔24年,国税和地税又重新合并。

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国务委员王勇在做方案说明时指出,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部长通道”上认为,这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利国的好方案,税务部门坚决拥护,完全赞同。

那么,在上次分税制改革后,国税地税为何要合并?合并后又对谁有利?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来源:中新网

24年后重新合并

1994年以前,中国财政体制采用“包干制”,地方财政每年仅向中央交纳定额的财政税收。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地方采用减免企业税收的方式,截留经济发展成果。

这导致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央财政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双双下降,也使得中央财政事权下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面临资金匮乏的局面。

为了缓解这一局面,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通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稳定的税基,防止互相交叉和侵蚀,改变了中央向地方要钱的被动局面。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也指出,实行分税制,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局部利益形成收入混库,使当时的国家改革意图不能得到落实。

“如今,当初的制约条件已经不存在了,技术条件可以保证税收收入不混库,意味着国税地税可以合并了。”贾康认为,改革进入深水区,此次国税地税合并,能够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值得肯定。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告诉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随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国税地税合并后,依然可以保证中央和地方税收不混库,把两者的财力分配做到位。

24年后,国税地税重新合并,受益于技术条件的改善,也是历史的选择。

夏晓琳 摄 来源:中新网

国地税合并利好谁?

从纳税人的角度说,国税地税合并,对老百姓显然是有利的。以前纳税人同时缴国税、地税,经常要“两头跑”。合并后,这一问题将得到改观。

从征税人的角度看,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资源重置,在现行制度体系下,实行一套机构征管效率将得到提升。

刘剑文同意这一说法,他认为国税地税合并至少有三利:

首先,在分税制条件下,办理税务登记是两套系统,违规处理也是两套系统,增加了纳税人负担。合并后,在程序上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释放了改革红利,对促进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其次,有利于整合资源。国税、地税在执法口径上并不完全一致,不同的征税系统,掌握着不同的执法标准,导致税收征管资源的极大浪费。合并后,统一税务执法标准、共享税务信息,能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能力。

刘玉桃 摄 来源:中新网

举例来说,此前的营业税为地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以后,中央和地方对增值税的分成为75%和25%,统一由国税部门征收。但是,国税征收还需要依赖地税的协助,这就形成委托代征,导致效果大打折扣。合并后,这一现象将改变。

最后,国税地税合并是一项利国、利民、利税、利当事人的有效措施。这项改革,不会导致中央地方财政混库的问题,也不会导致地方挤占中央财政收入的问题。税收收入可以按财政层级、分比例入库,已没有技术障碍。

贾康直言,国税地税合并解决了财政支出维持两套征税队伍的高成本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颖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表示,国税地税合并涉及到机构改革,对企业而言是减负,对征税机构而言可以提高办事效率,都是好事。

来源:国是直通车

作者:张文绞

编辑:杨佳欣

【第12篇】地税其他收入工会经费比例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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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会经费上缴比例有哪些规定?工会经费的上交比例一直是才财务人员关注的话题之一,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清楚的理解和掌握,小编搜集了一些资料仅供各位进行参考阅读,具体的内容分析请仔细阅读全文。

工会经费上缴比例有哪些规定?

答: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

工会经费用于对员工的宣传活动支出、文艺活动支出、体育活动支出、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个人上缴比例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它收入.

目前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业或设临已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暂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工会经费上缴比例有哪些规定的全部内容已经通过上文中会计学堂小编的整理和介绍总结完毕了,看到这里的小伙伴应该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获.会计学堂还有很多精彩的财务知识等着你们,快来关注吧!

【第13篇】地税组织收入分析会

徐州市地税系统年中工作会议7月26号召开,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地税系统立足“推动‘三个作用’,聚焦争先,聚力创优”目标定位,突出组织收入主题,1到6月份,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96.5亿元,同口径增长9.3%。其中,税收收入119.1亿元,达到省局收入统筹序时目标,同口径增长15.2%,总量保持全省第六位。社保费收入65.3亿元,同比增长5.6%;公共财政预算税收96.46亿元,同口径增长13.1%,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的48.5%,超出全市公共财政预算税收进度近5个百分点。税收质量明显提升,实现正常税源入库市县级税收85亿元,同口径增长30.9%,占总体税收的比重为72.8%,较去年同期提升9.4个百分点。风险应对绩效显著,全系统推送应对任务2415户,应对绩效9.02亿元,应对贡献率10.33%。全面开展重点税源检查,推进国地税联合检查,共立案检查172户,实现查补入库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34.62%。下半年,市地税部门将继续深化改革,着力完善地方税治理体系。优化服务,持续改善税收治理环境。服务大局,确保实现各项税收收入240亿,同口径增长9.66%的全年收入目标。

无线徐州全媒体记者 陆伟 徐黎

编辑 悠然

【第14篇】地税抓好全年组织收入

武进新闻网讯(记者 诸丽琴) 记者从上周召开的全区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2023年,武进地税全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41.05亿元;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全区企业减免优惠金额8.7亿元。

2023年,武进地税在优化服务、创新机制、营商环境等方面推出了诸多创新举措。推进智能办税,成功推出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实现增量房自助办税、存量房线上办税模式,线上办理率已达85.06%,极大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以二维码方式公开办税流程、办税资料、表单样表等信息,让纳税人快速、全面地获取涉税信息;开通微信缴款功能,推广个人所得税12万元申报支付宝实名认证功能。

此外,武进地税还创新组建“税收智囊团”,成立“税收专家工作室”,推行政策咨询预约制,实现复杂事项团队化应对;设立“税务智囊工作站”,推行工作站联络员制,打通税收服务“最后一公里”。“税收智囊团”的成立,为重点企业、重点事项“量身定制”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政策服务,实现了精准化辅导。

2023年,武进地税将深化征管改革,转变征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引导遵从,注重系统思维,强化集成融合,全面构建“1+5”税收治理格局,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第15篇】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收入分析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一个相当复杂而繁琐的工作,对很多房地产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清算是一个项目甚至是一个项目公司完节的最后一道工作。如何快速了解“土地增值税”,并提前为复杂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做准备,以便后续工作中从容应对呢?本文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些思路。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简称房地产)并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顾名思义对于非集体所有、非出让方式转移土地权属的行为并非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小产权房转让问题的出现,对于集体用地上建造开发的房地产的转让纳税越来越受国家税务机关的重视,未来对于房地产企业在这一空缺的解决将需更慎重。

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常采用开发与预售同时进行的方式。预售即会涉及到土地增值税缴纳问题,因涉及成本确定的原因,纳税人短期无法全部准确地计算应征的土地增值税,为了确保国家税收及时、稳定地入库,对房地产企业预售取得的收入按一定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项目开发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计算该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手续,多退少补,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款,那房地产企业如何预缴土地增值税呢?

案例解析:某房地产企业开发某项目,开发过程中,当期收到预售房款4000万元,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2%。应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假设某企业选择为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当期应当预缴的土地增值税:①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4000÷(1+9%)×3%=110.09(万元)②应当预缴的土地增值税=(4000-110.09)×2%=77.80(万元)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涉及面广,包括在时间节点、项目管理、收入确认、项目成本扣除、有无产权是否用于转让的地下车库处理等内容,涉及财税政策多,计算复杂。财税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土地增值税的重点内容。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项目开发期间的会计核算工作将重点关注,对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企业财务人员应根据清算要求按不同期间和不同项目合理归集有关收入、成本、费用。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报送

四、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五、扣除项目的审核工作

(一)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内容审核:

扣除项目明细如下: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的成本

纳税人房地产开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其中: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放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费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

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中:

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2项规定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2项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不再考虑利息的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营改增后不包括增值税;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准确计算的,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5.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可按1、2项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予以扣除。

(二)扣除项目合规性要求审核:

①扣除项目金额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取得合法凭据的才能扣除,

②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

③扣除项目金额应当准确地在各扣除项目中分别归集,不得混淆;

④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在清算项目开发中直接发生的或应当分摊的;

⑤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⑥对同一类事项,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政策或处理方法。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规定不一致的,以税务处理规定为准。

清算审核结束,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纳税人,并确定办理补、退税期限。

六、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规定,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以下方法确定收入和相关税费:

①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②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改增前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允许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应税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七、其他

1、地下非人防无产权车位是否参与清算

地下非人防的车位,开发商一般都是以出售给业主,车位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应税范围?

部分省份以产权定调,有产权就参与清算,无产权就不参与清算,地税局选择无产权不参与清算,根源是车位收入成本倒挂,参与清算势必造成土地增值税减少。国税发[2006]187号对于配套的停车场规定是“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2、分摊:地下无产权车位成本的分摊

接着上一个问题,确定了是否参与清算,对成本如何分摊,地产车位无产权,不计容不分摊土地成本是没有争议的。如何分摊其他开发成本?是仅分摊建安成本还是包括地上精装修、园林景观、开发间接费用等等?是据实分摊还是全部一刀切按面积“大平摊”。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核和计算工作非常繁杂,是土地增值税管理链条中的重中之重和难中之难。企业扣除项目及其金额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合规,有无虚列开支的情况,税务部门审核越来越严格。房地产企业应合规经营,充分了解税收政策法规,把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避免不合规的税收筹划和涉税风险,这是每个企业持续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第16篇】地税年末组织收入强化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营改增全面扩围、天然气量价齐跌等各项减收因素叠加的巨大影响,市地税局突出“四策”,努力保总量、稳增量、提质量,圆满实现“双过半”,一举扭转了去年地税收入下滑态势。截至6月30日,全市共累计组织各项地税收入36.1亿元,增收2.1亿元,剔除营业税基数同口径增长15%,收入总量保持全省第9位。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3.2亿元,同口径增长9.9%;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5.63亿元,同口径增长8.7%。

突出因税施策,强管挖潜增收入。完善市、县、所三级重点税源动态监控机制,改进重点税源数据采集方式,完善和落实重点税源季度预测制度,从企业自报和统计实证两个路径探索建立分析预测机制,抓好全市纳税前20强企业“一户一分析”;开展全市重点行业税收征管展评活动,准确把握全面营改增后征管现状,有效应对地税征管新变化,加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落实省局“强征管促增收八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税收专项督查,确保不因“营改增”出现税收流失、不因管户移交而产生执法风险。

突出因势施策,改革创新促收入。深化征管改革,全面落实征管规范(1.1版),强化“金三”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平台与“金三”系统衔接,抓好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及自然人税收风险应对;全面推进“营改增”,深入研究“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对地税组织收入的影响,寻找新政策蕴含的新生税源;深入推进国地税办税窗口业务深度融合,建立国地税合作示范区,试点推行国、地税合建办税服务厅暨“一窗通办”模式,有效防止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流失城建税和基金附加,实现税源税种联动管理、联合核税查税、联合进户稽查和联合防控风险。

突出因地施策,税收共治抓收入。认真落实全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保障办法》,建立健全税费征管和涉税信息交换共享考核机制,并纳入各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税源联控机制,针对全面营改增后地税征管现状,代拟了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市财政局 国税局 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全面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征管新机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国税、财政、公安、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房管、法院、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突出因人施策,落实责任保收入。层层落实组织收入主体责任,形成收入任务层层分解、收入压力层层传导的责任机制。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实行工作预决算;将组织收入作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重点内容,按月通报收入完成情况,实现对收入完成情况、征管努力程度等全过程、全环节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包片、科(股)室蹲点的组织收入督导机制,对因征管努力程度不够而未完成收入任务的严格问责,并作为领导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以责促行、以责问效,形成全员抓收入、全局促收入的良好氛围。

财政角度的国税与地税收入(16篇)

地税和国税合了,成了新的税务局,依然是垂直管理单位。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工资收入、经费保障是根据全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决定的,相对地方来讲,还是比较高的。其人事管理,也是在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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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收入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