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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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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16篇)

【第1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

袁桐利在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要求

确保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任务

6月25日,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石家庄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税务总局驻河北联络(督导)组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袁桐利指出,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举措,对于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袁桐利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工作。要严格时限要求,认真对标各项改革要求,逐项任务、逐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保持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稳定和工作有序推进。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攻坚合力。要抓好组织收入,结合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优化办税服务,做到以改革促进税收高质量增长。

来源:河北日报

【第2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督导

7月24日,经开区召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会,区管委会党组成员、民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赵成龙,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联络(督导)组组长徐建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直各有关部门及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下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区税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工管委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做实做细税务改革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妥善处置改革过程中关于编制、经费保障、资产划转等重点难点问题,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坚强保障;要把握好改革与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全面提升征税管理能力,全力保障税收安全,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建设富美经开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3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座谈会

7月18日,我县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吕梁市税务局第十联络(督导)组长王致盛,副组长刘林勤,政府副县长郑世光,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县国税局、地税局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主任张小军主持。

吕梁市税务局第十联络(督导)组长 王致盛

会上,县国税局副局长王计荣传达了市政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县地税局长辛瑞丙代表县国税、地税作了表态发言。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大家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会认真贯彻执行改革事项,通力合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我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政府副县长 郑世光

王致盛指出,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力度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大家要充分认识税务体系改革的重要性,市委、市政府将与大家共同努力,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县国税局副局长王计荣传达市政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

王致盛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改革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主动配合国税、地税部门,统筹协调好这次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各级税务机构改革顺利平稳推进。在下一步工作中,大家要切实做到加强学习、履职尽责、遵规守纪,争取为石楼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业绩,再做新贡献。

县地税局长辛瑞丙代表县国税、地税作表态发言

郑世光在讲话中表示,大家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为顺利推进全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就下一步工作推进,郑世光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部门责任、支持责任三个责任;三是要完成好此次改革的时间节点。要做到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团结进取,再立新功,展现新时代新作为新风采。

本期文字:王 蓉

本期摄影:王 蓉

本期编辑:陈 贞

【第4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纪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社

【第5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是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的使命任务。当前,随着税收等一揽子工具的实施,人均收入在增大的同时,基尼系统却仍然在警戒线之上,应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税收的科学研究,为顺利跨过中等收入陷阱提供有力保障。文章基于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高净值人群定义、收入特点、不当税筹、国际经验借鉴,旨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分配。通过分析高净值人群不当税筹和高净值人群低税负的影响提出创新征管模式、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等相应的税收政策建议。

“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过去十年党经历的三件大事之一。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因此完善再分配制度是我国共同富裕目标提出的要求,也是我国必须解决的问题。

尽管截止到2023年的十年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从0.474逐渐降低到0.466,但仍持续在国际警戒的0.4之上,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已经成为一个不争事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六条第二点指出:“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高净值人群作为改革开放以后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在先富带后富中起到积极作用,但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体现出的贡献未达预期,因此,法律方面需要依靠财税政策进行适当适时的调整,强化税收手段,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加大对高净值人群税收征管力度,降低贫富差距;德治层面应从社会层面引导商业向善,增强高净值人群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倡公平效率,延续稳定发展格局。

一、高净值人群的特点分析

01高净值人群的税负情况

高净值人群的定义与各个国家不同的国情有关,不同的经济体量、社会平均发展水平有着不同的解释。一般用hii(high income individual)表示,是指排除自有或自住住宅后拥有高额可投资资本的人群。高额可投资资本包含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流动现金等。

根据2023年莱坊(knight frank)发布的《财富报告》,美国超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在3000万美元或以上的人群)达到180060人,数量规模达到了全球第一。美国高净值人群(可投资净资产在1000万美元或以上的人群)数量规模超过868万人。然而美国媒体pro publica披露的一份美国国税局(irs)税务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5年时间里,美国的超高净值人群个人所得税的总体税负远低于他们应承担的,甚至个别超高净值人群税负为零。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也有自身定义。

根据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显示,我国高净值人群一般是指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人群,2023年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达262万人。同时报告披露,中国的高净值人群年轻化趋势显著,组成结构多样,大多具有较高的学历。美国财政部网站在2023年10月发布的数据揭露,美国最富有的1%人口每年逃税达1630亿美元,约占全国每年未缴纳税额总款的28%。据估计,因富人群体逃税而带来的财政收入损失规模相当于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

02高净值人群的税收征管特点

国外一些高净值人群通过寻找税法存在的漏洞,依靠股权、期权、复杂的公司架构等方式获得低税、无税资产,通过低薪、复杂的公司架构和慈善组织、基金会、抵押、报告重大财务亏损等手段实现了几乎为零的实际税负。美国高净值人群低税负、甚至零税负的纳税现状,给美国政府带来巨大压力。中国的高净值人群税收在理论上也面临着以下难题:

收入来源多样化、复杂化,有较多的应税项目

上述报告显示,企业家、董监高、职业经理人等较传统构成是我国高净值人群的主要构成,但全职太太、娱乐圈明星、体育明星、网络主播等各行各业专业人士也逐步成为不可忽视的组成,人群构成如图1所示。

我国高净值人群财富主要来源是企业经营报酬,职业经理人工资薪金收入,企业股权/期权价值,职业投资收益等等,来源多样。收入来源的多样化意味着应税项目识别、认定、征收到库存在的困难,如何做到准确、迅速的识别收入来源和收入类型是我国税收征管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部分投资流动性强,有较多的税筹空间

报告显示,我国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投资领域广泛,从房地产到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信托、各种基金、各种债券均有涉猎。例如房地产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有些需要大笔资金,经营情况复杂多变且专业性较强,不排除存在非合理报价的情况;跨国企业投资项目资金流动性很强,隐蔽性很高,需要国际情报交换机制介入。因此,我国高净值人群投资存在着较大的税筹空间。

个别高净值人群有较强的税筹意识且采取了一定的税筹手段

由于税收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同时税收有着以收入、支出、财产等尺度来衡量纳税能力的公平原则,高净值人群面临着高税负。因此个别高净值人群会产生较强的税筹意识且采取了一定税筹手段。例如,演员郑爽、主播薇娅(本名黄薇)采取各种税筹手段逃避缴纳、少缴巨额税款,虽经税务机关追缴并给予处罚,但仍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03个人所得税税收贡献及来源分析

2015-202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比从7.79%到8.87%,呈较平缓的上升趋势。2014-2023年、2015-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增长主依靠财产转让、二手房交易,2016-2023年我国实行供给侧改革的“破、立、降”,积极推进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力加之个人所得税改革,至2023年个人纳税义务大幅减轻(见图2)。

2023年3月18日,财政部公布的2023年1-2月财政收支情况说明了2023年1-2月全国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4043亿元,出现大幅增长,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影视文娱行业税务征管力度加强,明星、网络主播等影视文娱行业从业人员积极配合纳税检查,补漏补缺

二是数字控税取得初步成效,税收风险识别更加精确,引导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行为

三是2023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该公告指出:“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是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涵养了税源。2015-2023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实现了从688858.2亿元增长到1143669.7亿元;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了从21966元增长至35128元。

多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力地激发了社会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在激励社会创新、刺激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中寻找最佳点,但未能达到如期效果甚至出现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显著轻于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现象,刘鹏等 (2022)研究发现高收入户与中收入户的个人所得税平均税收负担相差到达了0.30%。因此,费茂清 (2020)认为个人所得税税改对调节高净值人群收入、增加税负作用几近于无,甚至减轻了高收入户的税收负担。

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比与个人所得税税率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不匹配问题。

以美国为例,近20年联邦税构成中个人所得税占50%左右,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国家总体税收大多为30%-50%,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为10%左右。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在税收收入总和占比偏低,但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的45%相对美国37%的最高边际税率和oecd平均为41.65%的边际税率相比却并不轻松。

2000年起,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乡村城镇基础工资不断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人数提高,但是我国工资薪金占个人所得税收入却不增反减。其中部分原因为我国高净值人群不断扩大,但是以工资薪金为主要收入来源高净值人群减少,同时部分收入隐性化造成的税款流失

二、高净值人群不当税筹方法分析

由于一些高净值人群有着庞大的可投资资产数额、复杂的投资方向、主动税筹的动机,他们的应税项目比较隐蔽、难以清查,高净值人群税款的清缴成为了我国税收征管的漏洞。

01利用信息不对称性,瞒报部分收入

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导致高净值人群税筹的重要形式。高净值人群可以将资产投资于海内外的各行各业,从而获取收入或者是巧立各种形式的合同、私下合同;导致税务机关对此部分信息无从掌握,进而隐瞒自身应纳税信息,达到税筹效果。以2023年范冰冰税案为典型,2023年,崔永元实名举报范冰冰,牵扯出娱乐圈行业内广立阴阳合同情况。明面上的合同用以信息公布、缴纳税款,背地里的合同才是约束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此前广大群众对此毫不知情。阴阳合同不仅扭曲了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原则,还导致了巨额的税款流失。

02利用各种税收政策,转换公司组织形式架构、收入类型、隐匿收入

高净值人群及其背后“税筹团队”熟悉税法中规定的各种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通过不同公司架构设计,从公司选址、规模、组织构成,到扭转收入类型,不合理地享受政策优惠,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以2023年薇娅税案为典型,2019-2023年间,网络主播薇娅将直播带货中的坑位费、佣金等劳务报酬转化为其名下的各种咨询公司企业的企业经营所得。其适用于45%的劳务报酬的适用的高税率降为个人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从而达到降低税率需求。再通过虚构业务、隐匿部分收入,将自身的税率降到临界点。同时薇娅利用国家在新冠肺炎期间出台的政策,注册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利用小微企业一降三免、上海崇明地区对个人独资企业按照3.5%的税率核定征收等税收政策,总计偷逃税款6.34亿元,其他少缴0.6亿元。

03利用与姑息红利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延迟纳税

不分配应分的股息红利

我国目前暂未开征资本利得税,同时在股市、居民企业投资方面制定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一些董监高采取了不分配红利等措施,将应得的利润长期留存“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的账目。同时再投资居民企业实现资本的投资循环。

低价转让

一些高净值人群凭借自身专业素养和能力,将个人名下的商标、股权、发明等高价值无形资产低价转让以避免缴纳高额个税。某些无形资产由于自身专业性或者创新性过强,不存在市场价,税务部门难以估价进行征收。

一元年薪计划

我国部分董监高采取了一元年薪方案一元年薪可以把年薪转化为股票期权、股权激励等形式,从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率或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推迟。

04移民、离岸家族信托、海外投资等形式

我国部分高净值人群利用国际税收差异,通过移民、离岸家族信托、海外投资等多种形式逃税筹款缴纳,跨区域特点明显(李菁,2021;郝琳琳,2021)。例如张某夫妇加入综合税率较低的新加坡国籍。中国经营报的报道,马某通过离岸信托、海外慈善基金会等形式持有阿里巴巴的6.39%股份,总价值超过1700亿人民币。还有一些大型企业控制人均设有海外基金离岸信托。这些海外基金信托大多注册在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税筹天堂,或者美国的南科他州等低税率地。

05利用征管疏漏逃避、转嫁税款缴纳

我国个人所得税app目前存在着数据缺失、功能不全、模块不全等问题(苑新丽等,2020)

表1显示:高净值人群在投资性住宅方面的投资年均复合增长率一直保持在8%到14%之间,人均拥有多套投资性商品房、住房。投资性房地产的获得的出售、出租所得成为是高净值人群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资本市场产品”包括个人持有的股票、公募基金新三板和债券,“其他境内投资”包括个人持有的信托、基金专券商资管、私募股票投资产品、黄金、私募股权等。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app只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汇算清缴,并未涉及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申报,因此很多炒房者买卖获利、投资性房地产出租出售获利并不在个税计征范围。同时目前房屋租金的税负极为容易转嫁给租房者,加重租房者负担、提高租房者生活成本,不利于我国调节再分配制度、推动社会主义建设。

三、高净值人群过低税负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制度最典型的经济后果是造成了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分流局面,某种程度上可能出现不公平现象:当劳动所得较多时,劳动所得的综合税负率就有可能高于资本所得的税负率。高收入群体、高净值人群通过各种手段,将不同性质所得进行拆分并转移,即将劳动所得转化为资本所得或其他所得,从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综合税负率,最终导致税收的纵向公平性遭到破坏,不同收入阶层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推动共同富裕的建设需要在再分配中做到“提低扩中调高”,目前我国财富分配尚不平均,各地区疫情的散点复发与防控也给当地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和负担,因此需要在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中加强税收调节作用,推动共同富裕。

01不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高净值人群总体税负过低将加剧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象,初次分配失衡问题未在再分配中纠正,甚至改革后加剧了中收入者平均税负。

高净值人群本身具有较强的资源增值能力,承担比普通群众更低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将扩大高净值人群的财富增值速度,加强社会两极分化。

社会两极分化不利于提升社会总消费能力。根据边际消费递减规律,当生活消费水平达到一定数额后,边际效益递减、消费倾向会递减。高净值人群在满足自身所需后的可投资资产将有很大一部分用于投资外部资产、持有不动产、保险、银行储蓄存款等,而两级分化严重到一定程度,普通消费者有消费需求却无力承担消费、高净值人群不愿意进行边际消费。因此阶级分化,社会撕裂将不利于我国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02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容易引起社会不公问题、激化社会矛盾

高净值人群拥有超高的可投资资产却承担着过低的税负,与普通群众的税收负担形成鲜明对比。公平原则要求实现税收的纵向公平,高净值人群却实现了比普通群众更低的税负水平。高净值人群个人所得税的缺漏不利于我国税款的征收,不利于我国财政收入的要求。这违背了我国共同富裕的建设目标,我国社会不公现象的加剧将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违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不利于人民的长治久安。

03高净值人群在互联网、房地产、金融领域内实施的税筹方案容易破坏产业结构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引发市场失衡

例如2023年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异常火爆,房屋售卖供不应求导致我国房价节节攀升,普通消费居民买不起,而大批的“妈妈团”“炒房客”人均手握数十套优质房源,囤积居奇,严重扰乱房地产行业销售秩序、拉高房价、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同时我国税收征管对个人名下住房、投资性房地产数据的缺失、征管的疏漏导致相当一批人未进行税款缴纳。

四、高净值人群税款征收的建议

中产阶级往往面临较高的生活压力,尽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已经涵盖了七项专项扣除内容,但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方面的压力仍然很大,影响着中产阶级的幸福指数。应从提高社会公平角度出发,统一界定标准(高明华等,2022),提高对高净值人群的税收监控、收缴。

01创新征管模式,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智慧税收

我国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我国电子贸易不断扩大,产业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高净值纳税人利用电子货币的税筹违法案件层出不穷。例如招商银行发布的报告中提到的跨行业投资和拆分收入等情况。因此,我国应强化不同部门之间涉税信息的采集,完成归类、建档,分析隐藏在大数据之下的税筹案件。

加强税收征管,形成以围绕多部门共享信息的税收法律为依托的公平执法的税收征管模式,准确完成对纳税人的身份认定,收税风险进行识别、提示。利用海量涉税数据达到以数控税效果 (付强等,2022),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画像,完成针对个人的税收风险控制,避免税务部门被动检索涉税违法案件。

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系统,依托现有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实现自然人纳税人的收入和财产(主要是房地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漆亮亮,2020)。

加强金融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企业的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对可疑大额进项推送税务机关核查,避免出现少记不记收入情形。

完善财产登记制度,尤其是完善个税app中关于个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投资性房地产信息的联网登记,防止纳税人利用我国税收征管缺漏实行家庭组合、投资减除或延迟纳税义务。

可以建立针对高净值人群的个人税号,避免出现私卡巨额消费而0纳税行为的出现。针对缺乏纳税意识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及时推广普及税务代理,促进市场健康、完善发展。

02加快推进税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监管力度,明确税收优惠、来源认定

剖析“范冰冰税案”和“薇娅逃税案”的税筹手段,我们应该扩大征税对象,细化税目,避免出现网络主播、明星“导师”将其收入非法转化为其他收入,逃避税款缴纳,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补充法律上关于劳务畸高、转变收入性质、拆分劳务收入等行为的发生。完善税法中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的认定程序,减少恶意拆分以享受税收优惠事件的发生。同时房地产税、遗赠税的立法进程需要加快,由于房屋的税负比较容易转嫁,应考虑是否采取相应例如空置房征税等措施来抑制炒房、囤房热,起到房地产降温作用。

03加快建立全球税收协作,紧密全球税务信息共享

一些私人大型企业董监高乐衷于在英属维尔京、美国南科他州等低税地设立海外基金和家族信托,而在国内企业经营状态良好时实施一元年薪计划,因此加强国际税收协作意义重大。轰动一时的苹果公司税筹案中关于苹果公司利润转移、非合理定价等关键性证据的发现也离不开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加强对税筹天堂、低税地的管控,建立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制度、完善中国与各个低税地的税收条例和纳税人身份的个人信息、账户非正常消费流水确认。

04加强税法宣传,提高高净值人群社会责任意识

基于高净值人群对税收认识不准确,我们进行纳税宣传时应进行分类宣传、针对性宣传,提高相应认识,树立反面典型。同时加大对各类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防范高净值人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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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刘鹏.高收入阶层的有效调控:最低替代税的国际实践与中国方案[j].经济体制改革,2022(02):165-173.

[2]费茂清,杨昭,周克清.公平视角下我国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评价[j].财经科学,2020(07):66-78.

[3]李菁.大数据时代高净值人群税收风险管理初探[j].国际税收,2021(03):77-81.

[4]郝琳琳.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的优化——以税务透明化背景下高净值人群跨境避税与税收征管为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21(06):76-84.

[5]苑新丽,霍彦蓉.我国高净值人群反避税问题研究[j].国际税收,2020(05):59-64.

[6]高明华,余雅娴,石坚.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税务研究,2022(06):83-88.

[7]付强,夏凝,陈娟.关于提升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纳税遵从度的思考[j].国际税收,2022(08):65-68.

[8]漆亮亮,王晔,陈莹.加强自然人税收治理的路径探析[j].国际税收,2020(07):32-36+71.

免责声明

文章出处:《财会研究》

项目基金: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减税降费政策效应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022c42);吉林财经大学项目“智慧税务与娱乐行业税收风险分析”(项目编号:2022yb009)。

作者单位:曹阳、章睿倩: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任希:西藏日喀则市定结县发展和改革委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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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汇报会

7月25日,鹤城区举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副组长姜志彪,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成员、城区7个街道和盈口乡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税务局负责人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的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成员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张强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牵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税务机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凝聚力量,既要抓落实,也要强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要在推动改革的同时,全力抓好2023年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

记者:傅泽华

编发:杨雅洁

【第7篇】为什么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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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简称《方案》)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引人注目。按照《方案》要求,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会议,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按照相关人士说法,6月下旬各省份的国地税将正式合并挂牌。

具体来看,此次税制改革将带来多项深远影响。

一、为税收征管体系“瘦身”,减轻纳税人负担。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高密度渗透,过往国税、地税分制的冗繁体系已有不适宜当下社会发展的迹象,“瘦身”就成了当务之急。国税、地税合并,一方面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进一步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另一方面,减轻纳税人频繁跑税务局的负担,即节省时间与精力,也提高纳税积极性。

二、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此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在社保费征缴方面,未来将更加严格,各种偷逃社保费、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的行为将得到遏制。

而从《税收征管法》的角度来看,由于税务机关拥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代表国家履行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管理。概括说来,税务机关主要有税收行政立法权、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权力。随着社会保险费用征收权力被纳入税务征管权限,我们个人的权利将得到有效保障,预期社保基金缴费收入也将会明显增加,这对我国日益老龄化的人口现状而言,将带来可持续性的贡献。

作者:董虹

编辑:徐冰莹,贺秋霞

【第8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解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3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总经济师王道树、总审计师饶立新、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邢慧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大家都非常关注,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先生、总审计师饶立新先生、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先生。

下面,首先请任荣发先生作简要情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任荣发:

谢谢主持人。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3月24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意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又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部署实施的重大民心工程,还是税务部门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必将成为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重要部署。去年10月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后,税务总局党委即着手进行研究。去年12月30日,***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后,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今年2月24日,我们在全国启动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既作为税务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又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先手棋”。3月初,《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印发后,税务总局成立由王军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意见》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时间表、路线图。3月24日《意见》正式公布后,我们今天通过新闻发布会,对《意见》开展初步解读。下步还将举行系列解读培训,采取系列贯彻落实措施,来确保《意见》深入推进、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此次出台的《意见》概括来说,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

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经历三次大的变革,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的是国税地税“合作”;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的是国税地税“合并”;这次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其特征可概括为“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这就要求新阶段新税务要有新作为,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

二是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不仅专门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部署,而且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比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的精确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

三是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见》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四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的转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全体税务人而言,《意见》是开启“十四五”时期税收现代化新征程的动员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恒心,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意见》落实,更好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谢谢!

邢慧娜:

谢谢任荣发先生。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大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

我们都知道,要做好税收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精诚共治,能否介绍一下在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上有什么举措?

任荣发:

谢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关心!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收关乎千万家,涉及方方面面,税收发展靠大家。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在这里,我代表税务总局向大家的鼎力支持和真诚襄助表示衷心感谢!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措施:

一是部门协作推进改革。如《意见》提出,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等。

二是社会协同相向发力。如《意见》提出,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

三是司法支持保驾护航。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是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有力防线,也是税收共治格局中的关键一环。《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做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税警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

四是国际合作互惠共赢。《意见》要求,强化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税收支撑。谢谢!

新京报记者:

税收大数据一直被视作“金山银库”,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很多工作。去年税务部门利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持续跟踪分析企业销售和全国经济运行情况,《意见》中对税收大数据运用提出了新的具体明确要求。请问在税收大数据方面,接下来还有哪些工作和部署?谢谢。

任荣发:

谢谢你的提问。我们运用税收大数据在支持疫情防控、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以及反映经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饶立新同志具体分管这方面的工作,请他来谈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 饶立新:

税收大数据是智慧税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别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并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了“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经济运行情况,2023年,各级税务局形成了2万多篇有分量、高价值的税收分析报告,有效服务了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确保税收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谢谢!

工人日报记者: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是营造公平公正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税务部门近年来坚决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了强大威慑力,此次《意见》强调建设新型监管机制,请问下一步在保护守法企业、打击违法行为上有哪些考虑?

任荣发:

谢谢你的提问,下面请饶立新同志作介绍。

饶立新:

谢谢您的提问。对违法犯罪者的严厉打击就是对守法者的最好保护。自2023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5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92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对2万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的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特别是针对利用电子发票实施虚开发票这样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前期我们已经公布了一批增值税电子发票虚开案件,近期还将再公布一批,坚决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让违法者止、将犯罪者罚。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们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另一方面,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中央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部署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意见》这次特别强调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推进精细服务,请问“十四五”期间会有哪些新变化?“春风行动”目前最新进展如何?谢谢。

任荣发:

谢谢你的提问。请纳服司的韩国荣司长作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 韩国荣:

谢谢您的提问。税务部门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频度最高、联系最紧密的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直接服务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十亿多缴费人,离市场主体最近,为老百姓服务最直接。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第三方调查显示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由2023年的82.06提升至2023年的86.1分。

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永远在路上。按照《意见》部署,税务部门将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这一新体系有四方面特点:一是需求响应更加及时。健全需求收集、分析、响应、反馈机制,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二是服务更加智能化个性化。全面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功能,2023年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同时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是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继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逐步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四是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适应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越来越多的形势,构建新型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2023年基本实现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今年税务部门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是落实《意见》关于“精细服务”的重要体现,旨在以税务人的“用心”,换来税费服务举措的“创新”,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为了使“春风行动”的惠民举措更有针对性,我们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需求调查活动,于2月24日召开了2023年“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

“春风行动”实施以来,100条措施中已有超过1/5如期落地,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比如,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国务院部署,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各地税务机关在“春风行动”中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精准推送、滴灌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直达快享。又如,推出“服务好不好 纳税人缴费人说了算”的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举措。广东、海南、重庆、厦门、山东、深圳等地税务部门已经第一时间招募了纳税人缴费人作为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目前广东税务部门在册体验师已超2200名,在“智能导办”主题集中体验活动中,体验师提出了改进预约办税功能等19条意见建议,税务部门第一时间跟进,推进“智能导办”逐步优化完善。

“春风十里,四季常吹”。我们4月份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准备再推出12条便利化改革措施,计划在7月1日前使80%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前100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满。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

《意见》提出要强化国际税收合作,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可否介绍以往我们的经验、成果以及未来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谢谢。

任荣发:

谢谢你的关心和提问,请王道树同志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 王道树: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关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等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税务总局倡导建立并不断健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这是国际税收领域第一个由中国主导建立的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平台。它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了“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方面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和跨境合作,也有力促进了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了较好成效,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了一整套机制。在北京设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设立了“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上线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官方网站,创立了《“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还在全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了“一带一路”专席。二是开展了一系列活动。2023年,在浙江举办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正式建立征管合作机制。2023年,“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不仅没有因为疫情而中断,而且创新形式,组织召开13场线上会议,助力抗疫情、促发展,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疫情特殊背景下创造了一个交流平台。三是取得了一连串成果。2023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了税收征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联合发布了《乌镇声明》,并制定了税收征管合作行动计划。同时,还建立了覆盖“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协定网络。四是收到了一揽子成效。截至去年底,共举办了20期国际税收征管业务培训,来自71个国家和地区的789名财税官员参加培训,切实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的共同提升。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涉税争端,为跨境企业消除了重复征税。着力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为跨境贸易投资者带来了便利。

目前“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合作网络,拓展朋友圈;分享税收征管实践,推动各方税收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各国企业共同发展,将合作机制打造成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国际合作平台典范,更好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4月份是全国税收宣传月,它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和窗口,能让大家更多了解相关税收工作。4月马上到了,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设定的主题是什么?开展的活动主要有哪些?

任荣发:

谢谢你的关心和提问。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马上启动,请韩国荣司长介绍。

韩国荣:

今年我们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助力开局“十四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就是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后续还将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聚焦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我们将组织开展“深化改革 优化执法 改进服务”系列宣传活动,系统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二是聚焦宣传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重突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我们将进一步宣传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着力解决办税缴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三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宣传税务部门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十四五”规划涉税任务的举措,解读好继续实施和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解读好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四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成果。开展“讲述决胜全面小康的‘税月’故事”活动,展示税务系统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做法及成效;开展“助力开放 国际共赢”宣传活动,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税务的责任与担当。

五是聚焦税法宣传普及教育。税务总局将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务人讲税法”活动,利用“青少年税法学堂”网站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税法的知晓度和遵从度。

欢迎大家积极关注、参与和支持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前期税务部门推出“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意见》中对此也专门作出部署,请问目前进展如何?谢谢。

任荣发:

“首违不罚”是我们各地在税收执法中进行的一个探索,一经推出就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正在不断探索完善当中,请王道树同志作个介绍。

王道树:

谢谢你的提问和对这个问题的关心。对于这个问题,《意见》当中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意见》提出要“精确执法”,在这方面我们贯彻落实《意见》,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着手。

首先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来讲,在柔性执法当中显温度。税收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广大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税收法治的信心。所以《意见》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同时,要求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制度。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开展“首违不罚”探索实践,在吸收了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各个行政机关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今年年初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首违不罚”作出了明确规定,近日税务总局将公布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比如,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又比如,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再比如,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等。第一批清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续我们还将继续发布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

另一方面,贯彻《意见》提出的推进“精确执法”,对税务人来讲,在规范执法中显公正。税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规范执法,很早就提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意见》就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做到监督有力才能防止执法随意。《意见》要求在2023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并对加大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的力度作出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出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的目标,不断完善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

《意见》中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逃避税行为,提出要加大依法防控力度。对此,税务部门的态度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具体考虑?

任荣发:

谢谢你的提问。请饶立新同志介绍。

饶立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税务部门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另一方面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偷逃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从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等方面出发,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税收政策等措施加以防控,持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谢谢!

邢慧娜:

感谢四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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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第9篇】正值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社

【第10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社、中国普法微信

【第11篇】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

7月17日上午,丹徒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召开。区委常委、副区长韩宏亮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紧盯工作目标,把握基本原则,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要明确工作重点,把好最后关口,强化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严督实查,注重统筹推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为推动丹徒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纳税人享受到更大的改革红利,有利于推动税收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上,区相关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新闻链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两大看点

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在县(市、区)级层面的落实,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征管职能的转变和纳税人的便利提升是此次合并的两大看点。

具体而言,在本轮改革中,新税务机构将接收社保等多个国家非税收入征管职能。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将由各部门自行征收管理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这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重大转变。

与此同时,纳税人无疑是最大的获益者。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将依托“一窗一人一机两系统”模式,实现税务登记类、申报征收类、税收证明类、发票类等多项税务业务一个窗口通办。从根本上解决了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办税和缴费负担,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第12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发言材料

20日,洪泽区举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红根,区领导吴国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就平稳推进改革工作,吴国飞要求,要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到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洪泽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把准机构改革主要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税收现代化、优化纳税服务;全区税务系统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继续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整合国税地税优势资源,持续发挥国地税合并后“1+1>2”的改革效应,为全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要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已进入县(区)一级具体操作的关键阶段,要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税务部门积极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支持责任,集中精力、凝聚合力,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朱红根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财政局、人社局作交流发言;区税务局作表态发言。

【第13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税源管理

税源来自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赋税收入,决定税源变化的因素包括经济增长、财税政策调整和税收征管水平,我国对税源征收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指“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征管规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人规模、行业及其缴纳的税种等对税源进行分类,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运行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达到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理论基础——杨格定理

1928年杨格在《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文章中指出:分工和专业化是递增报酬实现的机制,市场容量的大小决定着社会分工的规模,而分工是一个网络效应,不仅应该简单地扩大规模,还要考虑整个行业和相关行业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杨格的上述观点,称为“杨格定理”。

美国经济学家阿林•杨格

分工和专业化是效益递增重要的实现机制,在税收征管中运用“杨格定理”和先进的科技力量,是促成税收分工精细化和管理专业化的最有效手段。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关于“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经济发展战略方针。1994年3月,国务院成立了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等跨部门国家税控系统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开始“金税工程”的建设工作。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开始走向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导向的税收专业化发展道路。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容

(一)原则

1.税源科学分类,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立足点。

2.管理客体科学分解、管理事项适度分离,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3.管理主体科学分工、科学确定机构职能、职责分解,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保障。

4.实施信息管税、强化风险管理,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二)基本任务

1.税源科学分类, 以规模、行业及其缴纳的税种为主,分为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

2.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机构和岗位职责。

(1)按照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分类,将原有按片管户的税源管理机构改变为 按规模(行业、税种)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

(2)根据税源分类和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对重点税源,设置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两类岗位,按岗位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

3.建立和培养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

4.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纵向互动机制——从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分局(所)到税收管理员,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 •横向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反避税、税务稽查等的联动机制,落实各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责和协作制度。

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实现经济税源信息共享机制。

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税源分析、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工作规划、规程,统一监控分析税源变化,统一下达风险预警指标和纳税评估重点,统一督导、反馈和考核税源管理与征管状况。

5.强化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

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税源信息,做好信息的整理、存储和管理,确保信息质量;运用纳税评估模型,深化数据分析,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建立税收风险识别、排序、任务下达、处置、反馈、考评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以管控税收风险为主导,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为平台,构建税收基础管理、风险识别和数据分析管理高度融合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实现机制。

6.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收管理员为税源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在明确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完善绩效考核和能级管理机制。

【第14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税收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规范基础税收征管工作,优化变更登记、跨省迁移等环节税费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1.市场主体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数据项      2.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3.跨省(市)迁移税收征管信息确认表       4.跨省(市)迁移相关事项办理指引需要以上附件可以联系首创获取。文章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

【第15篇】总结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转自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原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第16篇】什么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明确了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并对这一改革任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引起纳税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

合并的深意

事实上,2023年中办、国办曾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一版本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合理划分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征管职责。2023年出台的《改革方案》则将国税地税进行合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也划归合并后的新设立税务局。

为什么要对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进一步深入改革?

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税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这是切实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充分体现对税收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其次,这是更好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税和地税部门在便利纳税人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给纳税人带来了一些难以克服的不便,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最后,这是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作用的必然要求。通过改革,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有利于实现税收征管资源整合、税收大数据资源聚合,有利于实现税收执法和服务更加规范统一,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与分级财政的关系。

国税地税征管改革难度之大

在2023年之前,国税地税合并传闻不断,不少专家学者也建议国税地税合并,但由于改革难度大这项任务只停留在讨论层面。而随着《改革方案》出台,国税地税合并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落地。这项改革难度到底有多大?它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相比有哪些特点?

这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改革主要在“脖子”以下层面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省、市、县、乡四个层级,这是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最明显的不同点。

二是改革涉及跨“条块”整合事项复杂。改革既涉及国税又涉及地税,既涉及收税又涉及收费。国税部门实行由税务总局垂直管理,地税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收费部门基本上是属地管理,需要对三种管理体制进行整合。

三是改革涉及的机构人员数量规模大。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包括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临聘人员在内,人员数量超过100万,非税收入征收队伍也很大且较多样,稳定队伍压力非常大。

四是改革涉及的基层一线服务点多。税费征收机构和人员主体在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面向十几亿纳税人和缴费人,税费业务和信息化整合的工作量非常大。

老百姓将得到实实在在好处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将直接影响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改与不改对老百姓来说到底有何差别?改革中如何保证纳税服务到位?

这次《改革方案》中,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是改革的重要落脚点。

据了解,税务部门为了让老百姓感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好处,优化税务营商环境,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机构改革、服务先行。5月1日起,全国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热线“一键咨询”,使纳税人在国税地税机构尚未合并前,就开始感受改革所带来的便利。

二是改革深化、服务优化。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仅始终保证纳税人办税不受影响,而且确保改革越深入、服务越提质,使改革推进到最末梢,服务优化到最前沿。

三是改革落地、服务升级。今年年底前,要实现“三个一”全覆盖,即:所有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全覆盖、税费业务“一厅通办”全覆盖、12366纳税咨询“一人通答”全覆盖。

改革迈入深水区

随着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才刚刚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总体平稳顺利并取得好于预期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有序铺开制定落实“三定”(即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规定。省局“三定”规定已由税务总局逐个批复,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之中,市局、县局“三定”制定工作已经部署开展。

按照改革安排,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对非税收入,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划转到税务部门征管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在划转前,要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为划转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在划转中,要加强税务与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完成存量数据和业务交接,确保数据接得“准”、服务接得“好”、征管接得“顺”、工作接得“稳”。在划转后,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创新征管方式,优化征管流程,做到征管高效。目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进展总体顺利。

此外,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正按节点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的看,改革实施以来,纳税人办税平稳有序,“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得到解决,税务机关内部行政运转平稳,干部队伍总体稳定,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保证了国家税收安全。目前,改革已由挂牌转入制定落实“三定”规定这个中心环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也将随即开展,我们将切实把学习党中央精神贯穿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把抓统筹抓规范贯穿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凝聚多方合力贯穿始终、把增进纳税人获得感贯穿始终,实而更实、细而更细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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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征管体制改革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