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彭怀文
近年来,我国增值税改革是比较多的,首先从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其次是营改增从试点到全面营改增,最后连续降低税率等。
企业对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需要更新而出售。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可能经历或者跨越了上述的增值税改革的不同阶段,有的是抵扣过进项税额的,有的是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有的购进时还不是增值税纳税人等情况,那么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该如何处理呢?
其实,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处理,一种是按照适用税率征收,一种是按照简易计税征收的方式。比较复杂的是一般纳税人的税务处理,因为两种方式都有可能遇到。
一、税法中的固定资产范围
1、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2、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款规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不动产的认定:增值税法规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有形动产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
固定资产范围具体参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财税[2009]1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文件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解读文件中引用该。
二、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需要按照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的
这种情况当然针对的是一般纳税人。
(一)确认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
对于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正常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有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就是看该固定资产购进时是否允许抵扣且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如果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则在出售时就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如果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则适用按照简易计税的办法处理。当然,对于税法允许抵扣但因纳税人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实际抵扣进项税额的,视为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
(二)适用税率的问题
只要是判定是按照适用税率征收的话,税率当然就是出售时的法定税率,而不用管之前曾经抵扣过的税率是多少。
(三)适用税率征收的情形
1、销售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170号文')规定,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如果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已抵扣),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主要适用于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等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地区。
2、销售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
根据170号文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已抵扣),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销售营改增试点地区购进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规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已抵扣),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按照简易办法计税
该种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下面重点说明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征收的情况。
(一)适用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未抵扣),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售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
根据170号文规定,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未抵扣),一律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2023年7月1日后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主要适用于除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等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地区之外的所有地区。
二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销售2023年1月1日之后购进的固定资产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36号文规定,2023年8月1日之前,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销售2023年8月1日前购进的摩托车、汽车、游艇,适用简易征收。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此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主要是指: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023年7月1日后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销售营改增试点地区购进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4、销售为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入的固定资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7月1日后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说明:如果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抵扣了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则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5、销售按简易办法管理期间的固定资产
根据1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7月1日后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放弃减税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规定,为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四、计税公式和会计处理(一)计税公式
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售价×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
2.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含税售价×2%÷(1+3%)
如果纳税人放弃减税,则计税公式:增值税=含税售价×3%÷(1+3%)
在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
(二)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
(1)按适用税率征收:在出售时,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按照简易计税征收:在出售时,计算的增值税税金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2.小规模纳税人
在出售时,计算的增值税税金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对上述内容总结如下(点击看大图):
【第2篇】一般纳税人认定查询
有网友问,如何查询对方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还有的网友说,对方单位让打印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从哪里打印呢?
1、首先登录下面网址选择地区
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
2、录入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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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实务中的一个咨询案例: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在陕西西安,2023年6月成立以来,基本上未发生任何业务,所以一直都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申报,但在2023年2月份,公司签订了一单销售货物合同,收到第一笔开票收入580万元(不含税)。请问:
一、我公司是否应该转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再区分行业,统一标准为500万元以下,也就是说,如果超过500万元,便不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综上所述,因为贵公司2023年6月成立至2023年2月份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实际经营期为9个月,开票收入580万元,符合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应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规定,所以,贵公司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我公司应该在何时转为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如果不办理会怎样?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七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综上所述,税务总局令第43号对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应该在何时办理以及如何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做了规定。它给的时间要求是: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到底是2月份还是1季度呢?要看贵公司选择的是按月报税,还是按季度报税。
如果贵公司选择的是按月报税,就应该在2月所属申报期结束后的15内去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贵公司选择的是按季度报税,就在1季度所属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另外如果贵公司不办理。税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三、2月份“一不小心”就超过了500万,2月份应该如何计税?还能继续适用3%征收率吗?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综上所述,税务总局令第43号明确纳税人应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而且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因为原来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开专票,所以,在变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就可以去领专票了,此情况目前已发生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33号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如果贵公司是按月纳税,在2月份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比方说选择3月18日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贵公司可以选择3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选择4月1号作为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如果贵公司选择在3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2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如果贵公司选择4月1日后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贵公司2月份以及3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如果贵公司是按季度纳税,在(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在2023年第1季度申报期结束以后)比方说选择在4月20日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贵公司可以选择4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选择5月1号作为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如果贵公司选择在5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1季度内均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如果贵公司选择5月1日后按照一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1季度内以及二季度的4月份均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最后,我们来做个总结:
(1)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应转为一般纳税人,这个“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2)对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应该在何时办理以及如何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做了规定。它给的时间要求是: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这块需要区分按月纳税和按季纳税。另外如果公司达到标准不去办理,税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3)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此处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当月1日还是次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对公司的计税方式,增值税税负会有一定的影响,公司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做选择上的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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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一般纳税人金税盘报税流程
做会计之后,我发现会计人的'看家本领'除了做账之外,还有不可小视的一点:税务问题。税务问题真是一件很棘手的大事,新来的实习生昨天就因为不会操作金税盘耽搁了报税时间,差点被老板炒鱿鱼了,这让对金税盘操作流程不大熟悉的我吓得'瑟瑟发抖'。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费尽心思终于找到了这224页超完整的金税盘操作流程,从开票到抄报税,内容详尽,看了秒懂。分享给大家一起学习吧!
一、 系统功能模块
二、工作流程
三、系统初始化
四、 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 折扣销售
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 购买发票
八、开具发票
九、防伪与计税
十、红字发票的处理
……
彩蛋来啦:
【第5篇】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
计价增值税税款会计分录是什么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征收范围十分广泛。每年几乎所有企业都要按时申报增值税。本文就针对计价增值税税款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计价增值税税款会计分录
第一种:月底,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那么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第二种:月底,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3)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实物折扣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的?
一般纳税人月末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录怎么做?
1、一般纳税人上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日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支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全——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介绍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一种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有着不重复征税,具备中性税收的特征。税收范围比较广泛,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四个环节,分别是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另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也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增值税税收类型包括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以上就是关于计价增值税税款会计分录是什么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增值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6篇】一般纳税人识别号查询
一般纳税人
查验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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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如果企业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违反规定,但由于非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没必要开专票,一般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申税
小微
纳税人
那有没有可以快速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的方法?
有的。下面就让我来详细讲解一下吧。
申税
小微
以上海为例:
一、查询本市企业
1.登录“上海税务”网站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查询”。
2. 点击“企业纳税人信息一户式查询”。
3.输入纳税人名称、税号或统一码和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不支持模糊字段查询,需要输入完整名称或代码)。
4.点击右侧箭头,查看详细信息。
5.在“登记信息”页面显示“一般纳税人资格状态”,此外还有“非正常户信息”、“未申报及欠税信息”等企业相关涉税信息。
二、查询其他省市企业
如果要查询的企业不是上海登记企业,则可以至企业所在省份的税务局网站查询,目前绝大多数地区都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s://12366.chinatax.gov.cn),点击“涉税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
2.点击所需查询企业所在的的相应省市。各省市具体操作步骤基本相同,一般根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进行检索。
3.以“云南省”为例,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名称、税号或统一码和验证码,点击“提交”。
纳税人
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否需要向销售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不需要。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申税小微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第7篇】一般纳税人征收率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四项业务的预征率、税率、征收率看似比较复杂,其实只要按照规律记忆,还是分分钟可以解决的。大叔对其进行了梳理,以帮助记忆。
一、预征率
(一)一般计税
1.建筑服务:2%
2.不动产经营租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
3.销售不动产:5%
(二)简易计税
1.个人出租住房:1.5%(减按1.5%计算)
2.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
3.不动产经营租赁(个人出租住房外),销售不动产:5%
小规律:
1.预征率有2%、3%、5%三档,还有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征收率仍是5%,理解:营业税政策平移。)
2.简易计税预征率与征收率基本一致(除了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外是按预收款计算按3%)(理解:保证原有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
3.销售不动产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的预征率相同。
4.一般计税的预征率,除了转让不动产是5%,其余的是3%和2%(理解:建筑服务设的低是为了避免因在建筑服务地大量超缴,机构所在地出现留抵,占压纳税人资金。)
5.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预征率
例外情况:
(1)销售不动产不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均按5%征收率进行换算,即预缴时都是:(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5%)×5%。(理解:转让不动产过去由于是原地税代征,代征时无法区分是不是一般纳税人,所以均按5%征收率进行换算。)
(2)房地产销售的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征收率)×3%;(理解:延续营业税的操作方法,收到预收款后直接乘以3%计算应预缴税款,但现在可以换算成不含税价,减轻了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3)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5%)×1.5%。
(4)除其他个人外,应向不动产所在地/建筑服务税务机关发生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理解: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直接申报纳税即可,不需要预缴税款。(理解:公路很长,可能跨好几个县(市、区)甚至跨省。)
6.预缴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公式中简称可扣除):
(1)转让不动产: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只要不是自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2)个人转让住房: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地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可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其他地区免征增值税。
(3)跨县市建筑: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二、税率/征收率
(一)一般计税 :四项业务税率全部为10%;
(二)简易计税:四项业务中除了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中的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征收率为3%,其他征收率为5%;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律:
1.征收率大部分为5%(除建筑服务与车辆通行费)
2.简易计税时,四项业务除房地产销售外,预缴税款的计算和申报应纳税款的计算一致。(理解:这意味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所实现的增值税其实已经在预缴地即建筑服务发生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入库。)
3.申报时: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1.5%。
4.申报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
(1)适用简易计税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计税自建和非自建不动产都不得扣除(理解:一般计税凭专用发票票抵扣)。
(2)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不得扣除。(理解:继续沿用了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一般计税凭专用发票抵扣)。
(3)房地产销售:一般计税可扣除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简易计税不得扣除。
文章来源:中税答疑 weiacc
【第8篇】一般纳税人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企业如果买了车辆作为公司用途的话,是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而车辆购置税也属于企业购车的成本之一,那具体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明确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一次性缴纳的,缴完了就没有了,但就算是购买二手车,小伙伴们也记得要提醒负责的同事要向车主索要完税证明。
要注意的是,企业不是购置什么车辆都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那具体车辆购置税是怎么计算的呢?我国对于征收车辆购置税是实行统一的征收标准的,就是10%,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支付的不含增值税价款*税率,如果购买的是进口车辆的话,还要考虑到一个关税的问题,也就是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这些比较容易理解,小编就不多说了。但又几种特殊情况要注意,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和国家规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都有另外的算法,具体要去税务机关问清楚再做处理。
那搞懂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的条件范围和计算方法,就是怎么做会计分录的问题了,刚才也说了,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的,所以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应该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持学习到散场:
【第9篇】一般纳税人好不好
2023年,到底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很多新创业者很纠结,请看如下建议!
1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
主要区别在哪里?
2
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
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很多新创业者很纠结,请看如下建议: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 ,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看你所在行业能否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
可以相互转换吗?
(1)原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一般纳税人不得转换成小规模纳税人。
(2)新规定:我国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特别说明:2023年已办理一般转小规模的企业,又达到了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2023年还可以享受再次被认定为小规模,但2023年不再享受!
素材来源自国家税务总局、小陈税务、税政第一线、马靖昊说会计
【第10篇】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一般注册公司要么就是做小规模纳税人,要么就是一般纳税人,我想大部分的人都知道两者是存在区别的,但在一定条件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升值为一般纳税人,所以两者又是有联系的。那么佛山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金泉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去看看吧!
佛山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佛山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佛山一般纳税人申请程序:
1、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材料;
2、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证件进行初审,不通过纳税人申请的,会把材料退回纳税人;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即下发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纳税人实际填写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后,连同有关证件、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佛山办理一般纳税人注册找金泉财税,以上所说的的所有业务金泉财税都能办理,专业注册公司、代理记账报税、赶紧在线咨询客服吧~
【第11篇】一般纳税人企业
最近有财会朋友问到,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是一样的吗?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是不是小微企业?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一、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即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微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实际税率:25%*20%=5%)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实际税率:50%*20%=10%)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设某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98万元,那么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100*25%*20%+(298-100) *50%*20%=24.8万元。
小微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增值税
小微企业起征点由月收入由原来3万元提高到10万元,3月份总理的政府报告中提示,今年会由月收入10万提高到15万,即季度收入45万元。
假设某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为25万元,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未超过起征点,那么免增值税额。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也同时减免了。
特别要注意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有前提的,无论是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还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增值税减免政策,都有附加条件,就是只能给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减免就不能享受了。
因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客户可以直接用于认证抵扣。想要减免增值税,必须需要下游企业放弃抵扣增值税。
假设某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为25万元,未超过起征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了10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了15万,那么10万元部分就不能免征增值税,必须要缴纳增值税:10*3%=0.3万元,附加税也相应要缴纳。
3、地方小税种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等,由省政府决定,在50%幅度内减免。
从上述的概念及标准可知,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非盈利组织,只要符合上述小微企业认定的标准,都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由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是缴纳生产经营型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不适用的。
二、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的。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今年将提到45万)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增值税起征点,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预缴时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度结束后,再统一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另有规定的除外。
假设某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收入为90万元,增值税为:90*3%=2.7万元
假设附加税减半征收,那么附加税为:2.7*12%*50%=0.162万元
2、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及上期留抵后的余额,如果余额大于0,则本期应交税额,如果小于0,则为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假设某企业当期销项税额5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上期留抵10万元,那么本月应交增值税为:50-30-10=10万元
假设某企业当期销项税额5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45万,上期留抵10万元,那么本月留抵税额为:45+10-50=5万元
当然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略)
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非盈利组织既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
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即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强制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当然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vivianlin 编辑于2023年03月08日,欢迎留言与转发。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税率13%
案例一:
一家蛋糕店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场制作蛋糕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12月份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答复:
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6%。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
“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
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二:
一家餐饮酒店属于一般纳税人,既有堂食也有外卖,12月份外卖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答复:
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6%。
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三:
一家餐饮酒店属于一般纳税人,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12月份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的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
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答复:
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属于混合销售,增值税适用税率6%。
参考: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2016-05-20):
问:以餐饮服务为主的纳税人,销售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哪种应税行为?
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四:
一家民办培训学校属于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学员教材,12月份销售给学员教材的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3%?
答复:
提供教育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学员教材,属于混合销售,增值税一般计税适用税率6%。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附件一第40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五:
一家建筑施工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也包含着工程所用的部分材料,12月份施工中材料的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这部分施工用的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3%?9%?6% 3%?
答复:
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也包含着工程所用的部分材料,增值税一般计税适用税率9%。
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建筑安装企业采购部分材料用于提供建筑服务的,如果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应视同为混合销售。建筑安装企业混合销售属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不需要分别纳税、分别开票。
【第13篇】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and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金税盘
1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
登录系统抄税-纳税申报-登录系统清卡,这必须有先后顺序,不能抄税后直接清卡,具体方法如下:
①请您在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
②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系统会自动抄税,再点击“远程清卡”,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此时说明本月您已完成清卡工作。
如果您登录开票软件未看到清卡成功的提示,可以点击“上报汇总”模块,会提示抄税成功,请执行远程清卡,再点击“远程清卡”,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3查询清卡成功的方法
如果您忘记是否出现清卡成功的提示,没关系,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查询清卡是否成功:
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报税日期:2023年02月01日00时00分
抄税起始日期:2023年03月01日
报税资料:无
此状态说明您2023年2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4抄报清卡注意事项
①开票软件密码登录问题
金税盘初始用户密码:123456,初始证书口令:88888888
首次安装登录系统会提示需要修改
我们建议密码使用a123456,证书口令修改为23456789
注意:证书口令修改后请牢记,避免其他损失!
如果您初次设置其他数字的密码,未进行记录,再次登录时忘记了,解决方法:
方法1:传统方法:下载开票软件安装程序,重新安装,安装时选择完全安装,密码恢复初始的123456
方法2:航天金税官网-下载中心-财税助手,安装后选择密码重置功能,可以重置开票软件的登录密码。
②问题:已到锁死期,不能抄税
方法:1号-15号是每月抄报期(法定假自动顺延),无论是否开具发票,每月均必须按时完成清卡,如果已经抄税和申报,未在征期完成清卡,系统既提示:已到锁死期。
建议实名办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税控设备(金税盘)、营业执照副本 、公章及纳税申报表去税局大厅报税清卡(具体携带资料以税务要求为准)
③问题:发票查询中,发票报送状态显示:未报送
✪计算机系统时钟错误
需要请务必保证电脑桌面右下方时钟为北京时间
✪电脑不能上网
需要请您保证电脑是联网状态,并且可以正常浏览网页状态。
✪服务器地址输入错误
需要点击 系统设置-系统参数设置-上传设置,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https://tysl.bjtax.gov.cn并点击“测试”,正常显示“连接成功”
✪需要将杀毒软件和电脑管家退出后重新进入软件
✪进入控制面板,点击【时钟、区域和语言选项】,【区域和语言】,按照下图更改时间格式,之后重新进入开票软件尝试测试。
✪开票软件版本过低,需要登陆航天金税官网下载中心, 下载最新版本安装程序,进行“升级安装”,可在小智机器人输入“升级安装”查看具体解决方法。
④问题:自动升级时提示文件被篡改
登录北京航天金税官网-下载中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2.32.181028),先将金税盘插好,再运行开票软件安装程序,安装过程中显示的信息为默认信息无需修改,安装时选择“升级安装”,其他提示框均选下一步,最后完成。
温 馨 提 示
金税盘抄税成功但未清卡可以正常开票,抄税前请确保电脑时钟为北京时间,网络是正常联通状态,避免测试失败;本月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纳税申报
税控盘
1征期抄报方法
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纳税成功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自动反写。(注意:电脑联网稳定、服务器地址正确、测试连接成功)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2023年3月15日或(中旬)。
查看是否抄报成功方法如下图:
如检查未更新,请按照下面手工网上抄报流程操作。
2手动网上抄报流程
第一步:点击软件模块【报税处理】-【网上抄报】-【上报汇总】;
第二步:提示成功后,到纳税申报处操作报表申报;
第三步:再回到【报税处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成功即可。
文章来源:北京税务
【第14篇】西安一般纳税人转让网
小编认为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小编就和各位小伙伴一起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作为一名会计,以后不管去到哪个公司,都可以派上用场哟!定义区分2023年最新修订。何谓小规模纳税人?何谓一般纳税人?何谓个体户?还别说,很多人真不能完整说出这三者的定义和范围区分。个体户就不用多说了,主要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我们简单做个区分:
1
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2
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够: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
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区别
金属质感分割线
三者可否互转?
金属质感分割线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到底注册公司好?
还是个体户好?
金属质感分割线
注册个体户没有强制要求刻章,没有要求开对公账户…听说还可以不记账?免税?避开工商、税务部门的审查?你听谁说的?听谁!
1
“不记账”之说
个体户要不要记账报税这个问题,已经说过多次了,一定要!必须要!肯定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当然《办法》里也说了:个体户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事宜。
2
“免税”之说
这是指的个体户月收入3万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税。
注意:这个指销售额1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不仅仅是针对个体户!是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你是个体户还是公司。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个体户,但已经申请了一般纳税人,那这个优惠政策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
况且,除了增值税之外,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而个体户要交个人所得税,称之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性质都是一样的。
敢问,个体户哪儿免税了?
3
“免于检查”之说
首先,个体户每年6月也必须年报!不年报的人家还是查你!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4-15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此外,一些开小餐馆的个体户,天天有人来检查食品安全;一些开民宿的,搞工作室的,人家肯定查你消防问题…
4
“行政审批流程较少”之说
第一,个体户和一般公司一样,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都是一样要办理审批才行。
不需要审批的,全网上商事登记流程也完全一样。不存在谁的流程比较少的问题。
并且,个体户有任何工商变更事项,都和普通公司一样,必须去工商局备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36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敢问个体户是比公司好到哪里?照你这样说,是注册公司比注册个体户更好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1、个体户的名称中是不能有“公司”二字的
想要高端、大气、上档次,还是注册公司吧!
2、个体户是不能转让的
如你想变更个体户的经营者,不能像公司那样,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转让出去。
因为个体户的经营者一般是不能变更的,要变也只能是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的,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
3、个体户开分店有条件
想开分店?你以为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么容易啊!
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
那就再注册一家个体户好了,不好意思,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那公司呢?十家、百家随便你!
4、个体户拉不来投资人和合伙人
个体户的经营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样找人投资可能比较困难,因为个体户没有股份之说,莫非你要人家“友情赞助”你呀!
5、个体户的经营风险比较大
个体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区别在于:个体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你开一家小餐馆,吃出人命了,你得用你全部身家去赔偿!如果是公司呢?就以出资额为限了,不至于倾家荡产。
6、个体户能享受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较少
因为个体户存在的意义主要是满足一个家庭的温饱,至于扩展团队,发展壮大,乃至成为行业标杆,这都不是给个体户的要求,国家自然也没有照顾到各基础行业个体户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
所以,你还执着于非个体户不可吗?那好吧!我注册公司?
那么注册公司
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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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第15篇】一般纳税人税
一般纳税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1)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实际执行10%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2)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3)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看完上述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我们再来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33%。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比例税率征收。
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
(2)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4)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5)贷款担保。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6)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的相关介绍,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不懂的可以多阅读上文。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所得税怎样计算?
利润总额在3万元以下的,所得税=利润总额*50%*20%=利润总额*10%;
利润总额在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所得税=利润总额*20%;
利润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所得税=利润总额*25%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一般纳税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以上的会计内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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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的农产品,可以凭取得的收购凭证和销售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企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方法有哪些?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农产品的采购过程中,会从不同身份的供应商采购农产品,而企业从不同的供应商采购的农产品,其进项税额扣除率和计算抵扣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具体表现在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提供农产品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企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方法为,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就是可以直接勾选认证抵扣。
二是提供农产品的企业为简易方法计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购进农产品取得销货方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扣除的方法为,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扣除率。
比如,某农产品初加工企业,9月份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农产品一批,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万元。计算该批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50万元*9%=4.5万元。
也就是购进农产品的企业可以按照4.5万元抵扣当期的进项税额,而不是按照1.5万元。
三是提供农产品为农业生产者时,则企业购进的农产品,可以凭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货方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另外,企业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扣除率为10%。
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比如,甲企业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5月份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一批,其全部价款为100万元,且甲企业向农业生产者开具了收购发票。计算该批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则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进项税额=100万元*10%=10万元。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采购农产品取得的免税普通发票,是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也就是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企业购进农产品即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需要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而如果企业没有分别核算的,则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另外,对烟叶税企业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和烟叶税及20%的扣除率计算。
总之,企业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按增值税发票注明的金额和适用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按买价和适用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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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6日